78 歲鋼琴男教師涉於2025年在淘大商場一間琴行非禮16歲女生,他否認控罪,經審訊被裁定罪成。裁判官莫子聰星期二(8月1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時,斥被告要求女事主稱他為「Daddy」等舉動,是利用事主對父輩關懷的渴求,令師生界線模糊,降低事主對他的防範,違反誠信,須判處阻嚇性刑罰,終判被告監禁1年。
被告吳立衛(78 歲,報稱鋼琴教師),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指於2025 年3月30日,在九龍灣牛頭角道77號淘大商場3期2樓「金聲琴行」猥褻侵犯另一人即X。
裁判官莫子聰星期二(8月1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處被告監禁1年。
辯方求情指,精神科及心報告顯示,被告非全盤否認X的指控,同意部分接觸是不合適,經本案後已有啟發,日後與他人接觸會更加謹慎,而精神科及心理科專家認為被告重犯機會低,望法庭考慮被告太太離世對他造成的打擊而輕判。
莫官判刑時指,被告與女事主X的年紀相差60年,被告身為X的鋼琴老師,卻利用老師的地位,在狹小空間內犯案,案發前幾個月已不只一次對X毛手毛腳。被告更利用通訊軟件對X表達過分關懷,要求X稱他為「Daddy」,利用X對父輩關懷的渴求,令師生界線模糊,在試探X後作進一步侵犯行為。被告行為屬違反誠信,須判處阻嚇性刑罰,終判他監禁1年。
承認事實指,事主X於2023年10月至2025年3月31日在金聲琴行參與鋼琴課程,而被告為X的鋼琴老師。被告於2025年4月7日被拘捕。
X早前在錄影會面稱,2025年3月30日,她如常到涉案琴行學琴,被告教琴時坐在X右方。被告開始教琴十多分鐘後,突然摸她的腿,X怒視被告,被告就縮手,之後被告又嘗試雙手抱X的左腳,X翹腳不讓被告摸,被告卻伸手入X大腿摸。他之後又為X按摩膊頭,乘機伸手摸X鎖骨,又捉着X的手,放到他的下體上,又用其下體撞向X的背部。下課時更抱了X一下說:「下個星期再見啦。」X下課後告知母親報警。
辯方求情指,精神科及心理科專家認為被告重犯機會低,望法庭考慮被告太太離世對他造成的打擊而輕判。
X早前作供指,她跟被告學琴約1年半,只屬普通師生關係。被告得知她來自單親家庭,曾在訊息稱:「先生永遠都會令你當自己嘅孩子一樣,會關照你關心你,以後無人嘅時候叫我Daddy就得啦」。被告又曾在課堂之外的時間約X外出,X以家教嚴婉拒。X在16歲時,被告曾祝福她說:「無法表達Daddy 愛錫之情」。
案件編號:KCCC90001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