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江陰一名男子因虛構理由向網購平台申請「僅退款」遭拒,心生不滿下展開報復,於3年間向平台900多間店舖惡意下單逾2,700次,涉案金額高達1,000多萬元人民幣(約1,100多萬港元),致商家損失慘重。江陰市人民法院近日宣判,被告因犯破壞生產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江蘇江陰一名男子因虛構理由向網購平台申請「僅退款」遭拒,心生不滿下展開報復。資料圖
江蘇江陰近期有法院就一宗涉及惡意「僅退款」的案件作出宣判。被告因虛構藉口向網上平台申請「僅退款」遭到拒絕,因而心生怨恨,在長達3年的時間裏,向平台內900多間商家惡意下單超過2,700次,涉案總金額高達1,000多萬元人民幣(約1,100多萬港元)。被告最終因犯下破壞生產經營罪,被判處監禁1年6個月。
江蘇江陰一名男子因虛構理由向網購平台申請「僅退款」遭拒,心生不滿下展開報復。資料圖
據《揚子晚報》報道,自2022年起,涉案男顧客陳某為了不花一分一毫免費獲取賣家的貨品,經常編造各種虛假理由向商家申請「僅退款」。倘若賣家不肯妥協拒絕要求,他便會假借產品存在品質缺陷為由向平台投訴,強行逼使商家作出賠償。一旦商家依然拒絕讓步,陳某便會採取惡意批量下單的手法進行報復發洩。
3年間向平台900多間店舖惡意下單逾2,700次,涉案金額高達1,000多萬元人民幣。資料圖片
由2022年4月起至2025年5月期間,陳某利用上述惡劣手法,先後針對某大型購物平台上的900多間店舖,發動高達2,700多次的惡意下單騷擾,累計惡意下單金額高達1,000多萬元人民幣(約1,100多萬港元)。由於陳某每次皆於發貨後隨即申請退貨退款,導致商家白白浪費了平台服務費、流量費、包裝耗材費以及快遞運費等多項成本,當中僅技術服務費一項的直接經濟損失便高達6.21萬餘元人民幣(約6.8萬港元)。期間,有6名賣家為了息事寧人及避免更大損失,私下向陳某支付了合共6,400元人民幣(約7,040港元)的「和解費」。案發過後,陳某已退還相關違法所得,並另行向其中一名受害商家賠償10,000元人民幣(約11,000港元)以取得對方諒解。
3年間向平台900多間店舖惡意下單逾2,700次,涉案金額高達1,000多萬元人民幣。資料圖片
江陰市人民法院公布的刑事判決書顯示,陳某因其行為已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江陰市人民法院公布的刑事判決書顯示,陳某因其行為已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網上圖
江陰市人民法院公布的刑事判決書顯示,陳某因其行為已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網上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