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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歲男子涉多次網上發煽動信息 國安處周三落案控告並提堂

政事

52歲男子涉多次網上發煽動信息 國安處周三落案控告並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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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歲男子涉多次網上發煽動信息 國安處周三落案控告並提堂

2026年10月09日 09:44 最後更新:10:33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早前拘捕一名52歲本地男子,他涉嫌違反國安條例,本周三(10月7日)被正式落案控告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同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肩負維護國安使命,竭力維護香港整體社會穩定與安寧。資料圖片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肩負維護國安使命,竭力維護香港整體社會穩定與安寧。資料圖片

國安處是在7月9日在東區拘捕該名男子,他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警方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網上社交平台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信息,內容包括引起他人對國家及香港特區政府和司法機構的憎恨,以及煽惑他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

國安處10月7日上午正式落案控告該名男子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已於同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警方提醒市民,「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表示,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於本周二(6日)分別在觀塘及尖沙咀區採取執法行動,以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即「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拘捕兩名同為38歲的男女。消息稱,被捕男子為前本土組織「北區動源」成員黃嘉浩,自稱為本港一間投資公司的理財顧問,持有保險中介人牌照;被捕女子則為黃的女友人。

前「北區動源」成員黃嘉浩(左)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獲准保釋候查。巴士的報記者攝

前「北區動源」成員黃嘉浩(左)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獲准保釋候查。巴士的報記者攝

兩名被捕人涉嫌於不同社交平台上營運專頁,發布煽動他人對特區憲制秩序憎恨的帖文,該名被捕男子同時藉此銷售保險產品圖利。警方在行動前取得法庭搜查令,搜查各被捕人的住所及檢取相關證物。兩名被捕人獲准保釋候查。

前「北區動源」成員黃嘉浩(左)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獲准保釋候查。巴士的報記者攝

前「北區動源」成員黃嘉浩(左)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獲准保釋候查。巴士的報記者攝

據了解,有人於黑暴期間成立一個名為「黃式保險(YellowInsurance)」的社交媒體專頁(包括Facebook,Instagram及Threads),推銷保險之餘,多次發帖文支持黑暴及聲援「手足」,又發放訊息抹黑中央、特區政府及宣揚「港獨」,試圖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憎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該專頁改以「軟對抗」方式繼續煽動反中亂港,將反中亂港、煽動「港獨」訊息以話題標籤(Hashtag)或所謂「藏頭詩」等隱晦形式發表,同時亦宣傳黑暴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不同黃店,以及參與「黃色經濟圈」手機應用程式「懲罰 Mee」,企圖潛移默化荼毒社會大眾。

前「北區動源」成員黃嘉浩(左)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獲准保釋候查。巴士的報記者攝

前「北區動源」成員黃嘉浩(左)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獲准保釋候查。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專頁聲稱可為顧客安排各類保險服務,但並無交待負責人身份及負責人是否持有相關牌照。專頁亦仿傚「黃色經濟圈」的營運方式,借帖文暗示平台由反政府「黃人」經營,利用「黃色光環」吸引黃營消費者透過其專頁投保,再收取相關保險分成作收入。被捕兩人涉嫌管理上述專頁,男子為前本土組織「北區動源」成員黃嘉浩,自稱為本港一間投資公司的理財顧問,持有保險中介人牌照;女子則為黃的女友人。

被告人涉開設「黄式保險」社交平台專頁。FB截圖

被告人涉開設「黄式保險」社交平台專頁。FB截圖

成立於2015年的「北區動源」,曾多次發起及參與抗議水貨客行動。消息續指,黃嘉浩一直積極參與相關活動,並代表「北區動源」參選同年區議會選舉,惟被當時泛民陣營質疑「鎅票」。2016年11月,黃與多名前香港眾志及社民連成員參與反人大釋法遊行後,因包圍中聯辦大樓並向警方投擲硬物而被捕。2020年3月,黃嘉浩又與「35+顛覆案」罪成者之一的呂智恆到港鐵粉嶺站搗亂由市民舉辦的「支持二十三條立法」簽名街站,引發雙方20多人推撞,惟當時有報道指黃與同黨於事發時網上直播過程,事後又在網上轉發自己負傷的照片博同情,被指早有預謀。

消息指被捕的女子本身並非從事保險業亦未持有保險中介人牌照,疑受黃嘉浩唆擺協助管理社交媒體。根據《保險業條例》,無牌銷售保險、或從事相關受規管活動,例如就保險合約提出申請或作出建議均屬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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