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剛過去的星期六至一(10月10至12日)進行代號「凌翼」行動,打擊了一個活躍於深水埗及荃灣區的有組織跨國賣淫集團。該集團涉嫌從東南亞國家販運女子來港,並控制她們從事賣淫活動,從中牟利。案件中共拘捕1男19女,年齡介乎20至86歲,包括集團主腦及骨幹成員。他們涉嫌干犯「販運他人進入或離開香港」、「控制他人賣淫」、「管理賣淫場所」、「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及「洗黑錢」等罪。警方相信,已成功瓦解該集團。
警方深水埗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唐凱怡(中)、特別職務隊高級督察林華欣(右)及重案組高級督察雲天星(左)現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表示,自今年6月起,警方在打擊賣淫活動的行動中,留意到不少被捕人士持東南亞護照,而且她們的背景、來港模式及活動範圍均有相似之處。這些線索令警方相信,區內有犯罪集團有組織地從東南亞販運女性來港從事賣淫活動。
警方深水埗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唐凱怡
警方隨即展開深入調查,並發現集團部分骨幹成員為移居香港多年的東南亞人士。他們利用自己在兩地的人脈網絡及語言優勢,在東南亞招攬女子。集團會為她們支付來港的交通費用及提供住宿,但有關女子則須提供30至45次不等的無償性服務作為交換條件。直至完成無償服務期後,她們才可透過賣淫活動,與集團以五五分賬方式賺取收入。這種手法令有關女子在抵港初期完全受制於集團,亦令集團得以從中獲取龐大利潤。
警方於行動中檢獲約10萬港元現金、大量潤滑劑、安全套、即棄毛巾、多部手提電話及賬簿等證物。
而該集團在深水埗及荃灣共租用三個唐樓單位,並將單位分隔成多間劏房,用作賣淫場所。警當這些東南亞女子賺取收入後,須將全部或一半收入以現金形式放入由集團安排的信封內,並放置於指定地點,由集團成員定期到單位收取。
警方於行動中檢獲約10萬港元現金、大量潤滑劑、安全套、即棄毛巾、多部手提電話及賬簿等證物。
早前警方從情報得悉,集團將於2026年10月10日再次從東南亞招攬泰籍女子來港賣淫,隨即展開埋伏及監視行動,發現集團骨幹成員從香港國際機場帶同有關女子,前往集團分別位於深水埗及荃灣的賣淫場所。警方於是在深水埗、荃灣、屯門、元朗、沙田等地展開大規模拘捕行動。
行動中,警方不但成功拘捕上述集團主腦及骨幹成員,亦拘捕共16名性工作者。截至現時,警方共拘捕20人,包括1男19女,年齡介乎20至86歲。被捕人士中,有4名香港身份證持有人、2名擔保書(俗稱「行街紙」)持有人,以及14名東南亞護照持有人,其中一人有黑社會背景。
警方於行動中檢獲約10萬港元現金、大量潤滑劑、安全套、即棄毛巾、多部手提電話及賬簿等證物。
警方調查顯示,集團主腦及骨幹成員涉嫌「販運他人進入或離開香港」、「串謀販運他人進入或離開香港」、「控制他人賣淫」、「管理賣淫場所」、「倚靠他人的賣淫收入維生」,以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另外,多名持東南亞護照及「行街紙」的人士,則涉嫌「逾期居留」及「違反逗留條件」。警方於行動中檢獲約10萬港元現金、大量潤滑劑、安全套、即棄毛巾、多部手提電話及賬簿等證物,並凍結超過1,000萬港元懷疑犯罪得益。案件仍在調查中,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於行動中檢獲約10萬港元現金、大量潤滑劑、安全套、即棄毛巾、多部手提電話及賬簿等證物。
警方表示,集團骨幹成員從性工作者手中取得「肉金」後,會將現金存入其他集團成員的銀行戶口,並利用集團成員的戶口清洗犯罪得益。過去數年,涉案戶口相信已清洗超過1,000萬港元犯罪得益。警方會繼續就涉案戶口進行財富調查,追查集團其他成員的身份及資金流向,以便作出拘捕及凍結犯罪得益。
警方於行動中檢獲約10萬港元現金、大量潤滑劑、安全套、即棄毛巾、多部手提電話及賬簿等證物。
目前,集團其中兩名骨幹成員已分別被落案起訴一項「販運他人進入或離開香港」罪及一項「倚靠他人的賣淫收入維生」罪,並已於星期二(9月13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其餘18名被捕人士現正被警方扣留調查。警方稍後將以「違反逗留條件」罪,落案起訴16名現正被扣留調查的被捕人士,他們將於星期三(9月14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其他被捕人士將暫時獲准保釋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