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地產發展公司董事,涉嫌行賄銀行職員及清洗犯罪收益,較早前被廉政公署通緝。該名通緝犯曾偉已於本年1月27日在美國塞班島被捕。今早由廉署人員押解抵港,將於下午在區院應訊。據悉曾偉早越洋聘請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
曾偉,51歲,裕匯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股東兼董事,今年1月27日,因應香港律政司發出的臨時拘捕要求,被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轄下的國土安全調查署人員拘捕。
國土安全調查署早於本年1月16日通知廉署,一位名為Liu Zhiqian的人士於試圖進入美國國境時,在塞班島因入境相關罪行被捕。
美國當局其後證實被捕人士為曾偉。律政司應廉署要求,根據香港政府與美國政府簽訂的移交逃犯協定,向美國提出申請臨時拘捕曾偉。
曾偉於2010年10月7日被廉署起訴多項罪名,包括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處理已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涉嫌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
由於曾偉於2011年7月4日未有到區域法庭出席聆訊,法庭遂於同日發出手令通緝他歸案。法庭於同年8月24日下令將曾偉的80萬港元保釋金充公。
國際刑警於2011年10月21日發出全球通緝告示,以逮捕曾偉。
其中一項貪污控罪指,曾偉涉嫌於2010年10月5日,向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工銀亞洲」)前公司業務部主管陳寶奎,提供一筆230萬港元賄款,作為協助延遲曾偉及/或其公司尚欠「工銀亞洲」的貸款的還款到期日的報酬。
曾偉亦涉嫌與陳寶奎串謀於同日處理上述230萬港元款項,而明知該筆款項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
另一項貪污控罪指,曾偉涉嫌於08年9月25日,以相同目的向陳寶奎提供一部手提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