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社運人士,於2014年6月立法會財委會開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規劃期間企圖闖入立法會大樓,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罪成,被判社會服務令,但律政司其後申請覆核刑期,13名被告被改判入獄8至13個月。其中12人早前申請終院上訴許可獲批,當中有8人向終院申請保釋外出,保釋聆訊將於本周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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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保釋的八人,包括劉國樑、林朗彥、郭耀昌、黃根源、何潔泓、周豁然、黃浩銘及陳白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