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批准反對新界東北撥款案8名在囚被告的保釋申請,保釋條件為現金1萬元,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旅遊證件,向警方報到,並需要居住在報稱地址。

8名申請保釋的被告,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何潔泓、林朗彥、劉國樑、周豁然、郭耀昌、黃根源及陳白山,他們早上先後由囚車送到終審法院。

梁國雄(左一)等人到場聲援。

梁國雄(左一)等人到場聲援。

所有被告早上到庭,眼見各人神情較輕鬆,面帶笑容,社民連外務副主席黃浩銘更向公眾席揮手、舉勝利手勢。

開庭時,代表其中幾名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向法庭表示,已得悉控方並不反對各名被告是次保釋申請,而控方則表示保釋條款中不需加入人事擔保,但要求各人提供1萬元擔保金。

上左起:何潔泓,陳白山;下左起:郭耀昌,黃根源

上左起:何潔泓,陳白山;下左起:郭耀昌,黃根源

法官批出全部8名被告的保釋申請後,黃之鋒及羅冠聰在散庭後即時跑往犯人欄對眾人說「飲茶呀飲茶呀!」

上左起:黃浩銘,林朗彥;下左起:劉國樑,周豁然

上左起:黃浩銘,林朗彥;下左起:劉國樑,周豁然

13名社運人士在2014年6月參與反新界東北發展撥款示威,期間衝擊立法會企圖闖入立法會大樓,其中12人早前申請終院上訴許可獲批,當中有8人向終院申請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