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屯門拘捕一名男子,涉嫌訛稱銀行職員致電受害人聲稱可提供低息貸款,要求先繳付25萬保證金。
刑事調查隊許家興督察指,一名男子早上報案,指月初接到聲稱銀行職員來電,聲稱可以提供100萬低息貸款,報案人同意後對方要求提供25萬元保證金。報案人隨後上星期五向疑犯交上25萬現金,之後覺得可疑,透過銀行核實並無該名職員,於是報警。
之後疑犯再向報案人要求15萬元,警方下午在尖沙嘴一座商業大廈埋伏,當場拘捕21歲本地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警方搜出偽造銀行職員卡片。
社會事
警方在屯門拘捕一名男子,涉嫌訛稱銀行職員致電受害人聲稱可提供低息貸款,要求先繳付25萬保證金。
刑事調查隊許家興督察指,一名男子早上報案,指月初接到聲稱銀行職員來電,聲稱可以提供100萬低息貸款,報案人同意後對方要求提供25萬元保證金。報案人隨後上星期五向疑犯交上25萬現金,之後覺得可疑,透過銀行核實並無該名職員,於是報警。
之後疑犯再向報案人要求15萬元,警方下午在尖沙嘴一座商業大廈埋伏,當場拘捕21歲本地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警方搜出偽造銀行職員卡片。
35歲無業男子22年11月電騙八旬婦人事敗被捕,原被判入獄26個月,律政司認為判刑明顯不足申請覆核刑期,上訴庭指案情嚴重決定加刑至4年。
35歲的被告,22年年11月初致電八旬婦人冒認為其兒子,訛稱因交通意外及打鬥被捕,需要金錢保釋,老婦女兒聯絡親人後發現不妥後報警,警方當場拘捕無業男,調查後發現他牽涉另一宗騙案,無業男子早前承認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共兩罪,被判囚26個月。
律政司認為判刑明顯不足,今早於高等法院申請覆核刑期,上訴庭同意原審法官原則有錯,終決定加刑至4年,理由擇日公布。
律政司陳詞指,原審法官理應採用案例量刑指引,以監禁4年為量刑起點,然而原審法官判刑時沒有考慮量刑指引,又不加解,反而改為考慮另一類盜竊案件量刑指引,法律上犯錯。律政司指出,原審法官接納被告僅為跑腿而非主腦,然而根據承認案情被告有份協議犯案,對騙案知情,屬串謀詐騙者之一,加上原審法官忽略了加刑因素,電話騙案比街頭騙案嚴重,判刑卻更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