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務人員毆打曾健超案,當中三人下月8日就定罪和刑罰申請上訴許可,預料審一日。

左起關嘉豪、白榮斌、陳少丹(資料圖片)

左起關嘉豪、白榮斌、陳少丹(資料圖片)

七警在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於龍匯道變電站外暗角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入獄兩年,七警全部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上訴庭早前已批准黃祖成、劉卓毅、劉興沛和黃偉豪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餘下的三警白榮斌、陳少丹和關嘉豪,將於下月8日就定罪和刑罰申請上訴許可,預料審一天。

七被告依次為總督察黃祖成、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員陳少丹、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及觀塘區反黑組警員黃偉豪,他們被裁定於2014年10月15日在龍匯道政府大廈泵房東變電站外有意圖嚴重傷害曾健超。而陳少丹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即於同日在中區警署接見室內襲擊曾健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