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警員稱「別無他選向天開咗一槍」。

於前年年初二凌晨在旺角發生的騷亂事件,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否認暴動、煽惑暴動及非法集結等6罪,案件今日在高院續審。當日在現場開槍的警方首次上庭作供。

開槍警員黃慶威。

開槍警員黃慶威。

警員黃慶威作供時指前年2月9日約凌晨2時,從通訊機接到同事消息,要求須往亞皆老街作緊急增援,故他隨後沿砵蘭街跑向亞皆老街支援,而當時砵蘭街有數百名人士聚集叫囂及掟雜物。黃稱期間留意到有交通警倒臥於亞皆老街西行線,「已經冇抵抗嘅能力,但依然畀人用雜物襲擊,同衝上去拳打腳踢」。

黃稱「別無他選向天開咗一槍」。

黃稱「別無他選向天開咗一槍」。

他接著又解釋,指該名警員「對襲擊冇還手之力同冇反應,冇能力保護自己」,故他取岀警棍,上前支援該警員,並另有2至3名交通警嘗試上前把他救起卻不果。黃續指,因未能制止襲擊,遂他決定「提升我嘅武力層次」,取岀警槍,並向現場人士發岀警告,稱:「退後,否則開槍。」惟當時無人理會其口頭警告及依舊向警方施襲。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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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表示擔心倒地警員的身體受到嚴重傷害以及希望拯救其他同袍,故他「別無他選地向天開咗一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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