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女子涉玩電話被拉。
黃大仙社區中心對開電話亭, 警方曾在電話上套取指模。
凌晨4時許,警方接獲數個報案指樂富橫頭磡邨宏亮樓有單位起火,其後又接報一名婦人被恐嚇。警員趕至,證實單位沒有起火亦沒有人被恐嚇,經調查後相信為惡作劇,並拘捕3名女子。
黃大仙社區中心對開電話亭, 警方曾在電話上套取指模。
警員事後循報案電話追查後,在黃大仙官立小學對開一公眾電話亭以涉嫌浪費警力拘捕3人,分別56歲及51歲姓趙的姊妹、及一名47歲姓馮女子。她們承認有報警,並與涉事單位住客結怨。案件交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56歲趙女其後表示肚痛,清醒送伊利沙伯醫院治理。
資料圖片
警員其後到黃大仙官立小學對外的電話亭套取指模;亦到黃大仙社區中心對開電話亭套取指模。
黃大仙社區中心對開電話亭, 警方曾在電話上套取指模。
45歲消防隊目與34歲女文員涉嫌分別虛報火警事故,被控共4項虛假火警警報及2項導致警力浪費罪,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4日再訊。
兩人暫毋須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4日再訊,兩人准以1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准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得與消防處同事討論本案。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報稱消防隊目的45歲被告劉浩殷,被控於今年5月17日在香港向消防處發出或致使發出明知是虛假的火警警報或其他災難警報,即向筲箕灣消防局作出虛報,聲稱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的火警警報被啟動;有人被困於筲箕灣一幢住宅大廈的升降機內;聲稱有人要從筲箕灣一商場躍下;另因虛報有人要從商場躍下,而導致警力的浪費。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報稱文員的34歲女被告李育菁,則被控於上述同日向筲箕灣消防局作出虛報、明知而作出內容傾向於對任何人或財產的安全引起憂慮的虛報,因而導致警力的浪費,即聲稱她在筲箕灣亞公岩道看到一輛的士冒出煙及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