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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囡被虐待皮包骨 辯方:或有其他原因不願進食

社會事

7歲囡被虐待皮包骨 辯方:或有其他原因不願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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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囡被虐待皮包骨 辯方:或有其他原因不願進食

2018年06月21日 17:34 最後更新:17:37

法官聽取辯方解釋後說:「這真是聞所未聞!」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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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婦人與其第2任丈夫涉嫌於2015年4月至7月間虐待2人的7歲女兒「林林」,導致她瘦骨嶙峋,腦部永久受損。陪審團昨經過逾5小時商議後,一致裁定2人面對的疏忽照顧兒童罪和2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全部成立。法官今午聽取辯方求情時與辯方大狀理論一番,代表婦人的大律師要求法庭考慮林林於案發時是否患厭食症,但法官反駁指陪審團已清楚否定辯方說法,反問辯方如今提出此點有何意義。

52歲次被告丈夫凌耀忠。資料圖片

52歲次被告丈夫凌耀忠。資料圖片

42歲首被告王榮汶昨被陪審團一致裁定疏忽照顧兒童罪和2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其52歲次被告丈夫凌耀忠則被裁定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代表王的大律師梁振強今再度請求法庭考慮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又指被告於案件關鍵時間有精神問題,入住精神醫院期間萌生自殺傾向。梁又指出案中無證據顯示林林是否於案發時有厭食症,最終導致她瘦至「皮包骨」。

42歲首被告王榮汶。(資料圖片)

42歲首被告王榮汶。(資料圖片)

法官薛偉成反駁指,陪審團已裁定林林是遭到首被告虐待,在缺乏飲食和醫療照顧下變成如今的植物人狀態。陪審團亦已接納首被告是以「厭食症」為藉口,以逃避警方調查。梁重申,案件仍留有可能性,林林是因其他情況而不願進食,薛官語帶諷刺地說:「這真是聞所未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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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亦希望法庭考慮一份無呈堂的醫療報告,報告指出患厭食症的人有減少吸收卡路里的傾向,長遠而言將造成患者營養不良。薛官質疑若該份報告只是一份證據,但法庭要審視整個案情。另外,如果該報告真是如此重要,為何梁不在陪審團面前將證據呈堂?薛官又直言,那是因為控方證供具說服力,辯方無可置辯。他質問梁:「你想我現在重審案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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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駕車撞傷人後慫恿傷者不報警 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還柙候判

2024年04月19日 19:44 最後更新:20:39

一名休班警員22年5月駕車撞傷途人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押後至4月25日判刑,被告需還柙。

案情指27歲被告何家榮,22年5月在長沙灣駕駛一輛電動車時懷疑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傷途人,其後涉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告早前承認醉駕、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使用殘缺車輛罪,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今日在暫代區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法官嚴舜儀裁。 資料圖片

法官嚴舜儀裁。 資料圖片

27歲被告何家榮現已被停職。法官嚴舜儀裁決指,事主證供與行車記錄儀一致,包括被告下車後看見事主坐在地上,以及事主叫被告報警時,被告即使有手機在手也沒有報警,把玩手機,不停說「唔好意思」,又反問可否不報警,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論是被告根本無意報警。

法官又指,被告多次請求事主不要報警,又以金錢慫恿和誘使傷者。而當他看到事主希望報案,盡快接受治療的堅決態度後,在等候救護車期間仍遊說事主,不要向警方提及被自己駕車撞傷,裁定控方已在毫無任何合理疑點下成功舉證被告,被告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

辯方代表大律師求情指,本案較同類型案件温和,期望法庭能酌情在總刑期上判處某些控罪同期執行,又呈上警隊嘉許信、親友求情信及過往做義工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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