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嘉烈醫院孕婦「一屍兩命」案,死因庭裁定死於不幸。
31歲懷孕23周孕婦王詠欣2015年到瑪嘉烈醫院求醫不治案,陪審員經過近4小時退庭商議,裁定孕婦死於不幸。
死因庭並向醫管局提出三項建議,包括 加強孕婦對穿羊水後果及其嚴重性的可致死亡的認知,建議所有產前教學可以動畫形式表達,教導孕婦及家屬知道。同時也建議醫院婦產科收症時要由註冊助產士負責收症,第三是加強麻醉科和手術科醫生間的溝通,以便了解手術的急切性。
死者於2015年11月21至25日期間到瑪嘉烈醫院求醫,起初因發燒和胎動減少入院,其後發現早於2天前已穿羊水,後來大腸桿菌經破口感染胎盤致胎兒胎死腹中;醫護人員間出現溝通誤會,致手取胎盤手術延遲5小時;又延遲處方合適的抗生素令其於手術時不能受抗生素保護,致大腸桿菌入血,最後因敗血性流產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