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樣證明自己係澳洲人?!
近日,澳洲聯邦政府所強調的法律法規令部分公民頭疼不已,其要求出生在海外或父母出生在海外的澳洲護照持有人在換發新護照時,再次證明自己的公民身份。該舉措不僅延長了換發護照的時間,還對有海外出行計劃的人們造成了不小的影響。
澳洲外交貿易部(DFAT)強調稱:「澳洲長期以來的法律要求外交貿易部在向公民發放護照時,對方必須滿足公民身份的要求,其中包括每次向持有現護照或過期護照的公民發放新護照。」
對此,澳洲廣播公司(ABC)已向外交貿易部求證該項政策的實施時間,以及執法力度是否在近日才得以加強。ABC獲悉,受這項法規影響的包括了此前已在過去輕鬆更換過多次護照的澳洲公民,而在此後所有人必須申請一項公民認證書方可更換。
然而,公民認證書額外所需的受理時間也就意味著不少人會因為無法及時拿到新護照,而不得不取消提前預定的海外假期,維州居民Alice Mayor就是其中一例。Mayor於1969年在印度孟出生,其當時在印度工作的父母在澳洲駐印度大使館登記了孩子的出生,並將其名字加入到她母親的護照中。
在只有五個月大的時候,Mayor就隨父母搬回了澳洲,從此在家鄉居住了48年。期間,Mayor輕鬆更換過3次護照,而當她在今年又需更換護照時,卻被告知必須證明自己的公民身份,但這需要花上額外的兩到四個月的時間,以致於她們全家不得不取消期待已久且昂貴的歐洲之旅。
實際上,Mayor的故事並非個例,悉尼和墨爾本的許多居民也對該法規深有不滿。有居民反映,其所收養的一個孩子在海外出生,目前正在軍隊服役,然而在申請民用護照時卻遭到拒絕。「我從去年10月到今年3月一直在幫他辦理證明。我的孩子既可以參與投票,又有醫保卡,還有過舊護照,同時也依法納稅。既然他可以被派去保衛國家,為何就不能獲得澳洲的護照?」
對此,外交貿易部一名發言人強調,如果出於某些原因,申請者的公民身份很難被證明的話,其可以向內政部獲取證明。該發言人還表示,根據「是否在1986年8月20日前出生、一段時期用具身份是否屬於公民身份的一部分、在澳洲還是海外出生」等因素,申請者用於證明公民身份的文件也各不相同,因此鼓勵所有有問題的申請者直接與護照辦理辦公室的信息服務部溝通,以明白申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