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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零售商董事不當接收款項 監禁兩星期緩刑12個月

社會事

建材零售商董事不當接收款項 監禁兩星期緩刑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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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零售商董事不當接收款項 監禁兩星期緩刑12個月

2018年08月07日 17:52 最後更新:17:58

一名建築材料零售商董事,接受付款後沒有提供產品或退款,被裁定罪成,監禁兩星期,緩刑12個月。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一名建築材料零售商董事涉嫌在營商過程中不當地接受付款。經調查後,發現該董事在接受付款以訂購一批地磚及牆磚後,未有在指明的期間內提供所訂購的產品,亦沒有提供相關的退款。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在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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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64歲巧手婦網購布料 「自製」假名牌包販售被捕

2024年02月12日 15:20 最後更新:02月14日 19:27

巧手用錯地方!日本一64歲婦人網購布料,用「縫紉機」自製假名牌包販售被捕。

一名住在東京葛飾區的64歲老婦人,以自家縫紉機製作了超過300件LV、Gucci、Chanel等名牌包的仿冒品。她在網上購買了仿冒標誌的布料,然後親自設計和縫製這些假包。在過去的兩年中,她通過販售這些仿冒包獲利超過90萬日圓(下同,約47139港元)。

據《NHK》的報導,這位老婦人在葛飾區的商店街上經營店鋪,但生意一直不好,尤其在疫情期間更是困難重重。有一天,她在新聞上看到人們在疫情期間為了提升形象而傾向於購買奢侈品牌的包包和配件,這激發了她製作仿冒包的念頭。

Getty圖片

Getty圖片

她首先從網上購買了印有奢侈品牌仿冒標誌的布料,然後使用家中的縫紉機開始進行包包的製作。最後,她以每個3500日圓(約183港元)的價格在自己的店面內販售這些仿冒包。在兩年的時間裡,她的獲利達到了90多萬日圓。

被警方逮捕後,這位老婦人坦承了自己的犯行,並表示所有的包包都是她親自設計和製作的。她最終因為違反商標法而被警方移送法辦。

unsplash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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