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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暗指愚蠢及禁區諾軒宣誓 胡漢清告《蘋果日報》誹謗

社會事

被暗指愚蠢及禁區諾軒宣誓 胡漢清告《蘋果日報》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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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暗指愚蠢及禁區諾軒宣誓 胡漢清告《蘋果日報》誹謗

2018年08月21日 10:37 最後更新:10:40

胡漢清指《蘋果日報》暗示他對一地兩檢的法律分析是愚蠢的。

胡漢清控《蘋果日報》誹謗。(資料圖片)

胡漢清控《蘋果日報》誹謗。(資料圖片)

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資深大律師胡漢清,入稟高院控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誹謗,指蘋果日報於去年五月至今年三月期間,指他向傳媒就《國歌法》、《一地兩檢》及《基本法第23條》提供專業法律分析的一連串報導中,內容含有毀謗、損害和侮辱性的評論,要求法庭下令頒佈禁制令,禁止被告繼續發佈惡意的言論,刊登道歉啟事,及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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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漢清控《蘋果日報》誹謗。(資料圖片)

胡漢清指《蘋果日報》暗示他對一地兩檢的法律分析是愚蠢的。

著名大狀清洪。(資料圖片)

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資深大律師胡漢清,入稟高院控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誹謗,指蘋果日報於去年五月至今年三月期間,指他向傳媒就《國歌法》、《一地兩檢》及《基本法第23條》提供專業法律分析的一連串報導中,內容含有毀謗、損害和侮辱性的評論,要求法庭下令頒佈禁制令,禁止被告繼續發佈惡意的言論,刊登道歉啟事,及作出賠償。

胡漢清指,指《蘋果日報》批評和嘲笑他對一地兩檢安排的觀點。(資料圖片)

原告資深大律師胡漢清由有「金牙大狀」稱號的清洪資深大狀代表,入稟高院控告被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誹謗。

胡漢清。(資料圖片)

此等文章和新聞報道,包括2017年5月20日的文章,提到原告對一地兩檢安排合法性的法律分析,暗示原告的法律分析是愚蠢的,完全和明顯地錯誤,使原告成為公眾的笑柄;2017年5月23日的一篇文章,繼續提到原告就一地兩檢安排的合法性的法律分析,大量引述第三方的資料,公開毀謗、詆譭和侮辱原告。

胡漢清指報道暗示他會幫忙申請禁制令,以阻區諾軒宣誓就任。(資料圖片)

此外,2017年6月15日在文章更在批評原告對支持港獨的人士提出的觀點和意見;以及2018年3月17日的一篇文章報導稱,原告在沙宣道的物業被指包含僭建,批評原告指責當時剛獲委任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是虛偽。

(資料圖片)

2018年3月11日立法會補選結果在深夜公佈區諾軒先生獲選為港島區的立法會議員。原告沒有公開或私下發言,也沒有人要求他提供意見及見解。

著名大狀清洪。(資料圖片)

著名大狀清洪。(資料圖片)

原告資深大律師胡漢清由有「金牙大狀」稱號的清洪資深大狀代表,入稟高院控告被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誹謗。

胡漢清在入稟狀中指,被告為「蘋果日報」中文報章的出版人。胡漢清指,壹傳媒因與他持不同政見,多年來出版了無數針對他及其家人的文章。

胡漢清指,指《蘋果日報》批評和嘲笑他對一地兩檢安排的觀點。(資料圖片)

胡漢清指,指《蘋果日報》批評和嘲笑他對一地兩檢安排的觀點。(資料圖片)

此等文章和新聞報道,包括2017年5月20日的文章,提到原告對一地兩檢安排合法性的法律分析,暗示原告的法律分析是愚蠢的,完全和明顯地錯誤,使原告成為公眾的笑柄;2017年5月23日的一篇文章,繼續提到原告就一地兩檢安排的合法性的法律分析,大量引述第三方的資料,公開毀謗、詆譭和侮辱原告。

另2017年5月24日的文章,提到原告就一地兩檢安排的觀點,質疑原告的專業水平。其更進一步形容原告為有如小學生;而在2017年6月6日在文章中指,原告在立法會大樓內向一個職員發脾氣,批評原告發怒,並毀謗原告試圖威嚇該職員;2017年6月9日被告進一步在文章中批評和嘲笑原告對一地兩檢安排的觀點。

胡漢清。(資料圖片)

胡漢清。(資料圖片)

此外,2017年6月15日在文章更在批評原告對支持港獨的人士提出的觀點和意見;以及2018年3月17日的一篇文章報導稱,原告在沙宣道的物業被指包含僭建,批評原告指責當時剛獲委任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是虛偽。

該等文章構成持續和刻意的行動,旨在毀謗、詆譭原告,令公眾嘲笑原告。被告針對原告有關持續的行動有詳細紀錄,公眾亦有所知悉。

胡漢清指報道暗示他會幫忙申請禁制令,以阻區諾軒宣誓就任。(資料圖片)

胡漢清指報道暗示他會幫忙申請禁制令,以阻區諾軒宣誓就任。(資料圖片)

2018年3月11日立法會補選結果在深夜公佈區諾軒先生獲選為港島區的立法會議員。原告沒有公開或私下發言,也沒有人要求他提供意見及見解。

但被告於2018年3月12日,透過旗下報章刊登文章,題為「傳建制資深大狀申禁令阻區諾軒宣誓就職」,有建制派委派資深大律師胡漢清草擬法律文件,擬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區諾軒下週三宣誓就職,指他曾經焚燒《基本法》,不符議員資格。

胡漢清認為內容含冒犯性的言論,事實上從沒有任何人士接觸過他向高等法院緊急禁制令,被告在刊發該等虛假言論前,並沒有嘗試接觸原告,以核實原告是否得到指示去作上述禁制令申請。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2018年3月13日,原告參加2018年的人大會議,有記者要求他證實那些冒犯性的言辭。原告明確否認那些冒犯性的言辭的真確性;被告知道原告公開否認了那些冒犯性的言辭的準確性。被告卻無嘗試更正那些冒犯性的言辭是虛假的。

該些冒犯性的言辭刊登出來,目的是對原告的專業聲譽蒙受損失和破壞。原告受到公眾厭惡、鄙視和嘲笑,感到苦惱和尷尬。原告乃決定循法律途徑向被告作出索償,及要求被告刊登道歉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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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男子撞倒女孩賠10蚊 反咬女孩父親誹謗要賠近4萬

2023年09月11日 16:00 最後更新:09月12日 22:58

一名自行車手被拍到騎車經過一名小女孩時,用膝蓋將她撞倒在地遭到網友批評。該車手以「誹謗」起訴女孩父親並勝訴。

據外媒報道,2020年聖誕節,五歲的涅亞(Neia) 和父母在比利時列日省巴拉克米歇爾山(Baraque Michel)的自然保護區散步。路上積雪覆蓋,一名自行車手從涅亞身後接近,在經過涅亞身邊時候,他伸出膝蓋撞到她的後背,將其撞倒在地,然後繼續騎車前行。事發時,涅亞父親正在給女兒拍視頻,完整記錄下車手的行為,隨即報警。

觀看影片

涅亞父親還將這段影片發佈在社交平台,表示在車手撞倒女兒後,他馬上截住他,但他卻沒有絲毫歉意,「他解釋過發生的事情,並要求我們撤回報案,但他沒有道歉。」

影片引起不少網友關注,很多網友都認為車手粗魯無禮。但在法庭聽證會上,他辯稱自己當時是在保持平衡,「當我靠近那個女孩時,我感覺後輪在打滑。為了避免摔倒,我通過移動膝蓋來平衡自己。我覺得我可能踢到了那個女孩,但沒有立即意識到她被撞倒了。」

雪山示意圖。unsplash圖片

雪山示意圖。unsplash圖片

在最終宣判結果時,法官決定寬大處理,只判了緩刑,理由是車手已經被拘留了一段時間,並且因這一事件在社交媒體上招致了足夠的批評,已經受到教訓。同時,法官還判車手象征性地賠償女孩一家1歐元(約8元港幣)。

然而,事發一年後,該車手卻以「誹謗」為由將涅亞父親告上法庭,聲稱自己因為他拍攝的視頻,生活受到打擾,甚至受到威脅而不敢出門。

車手示意圖。unsplash圖片

車手示意圖。unsplash圖片

官司打了一年多,判決結果讓所有人大跌眼鏡。法官認為,當初拍攝的視頻讓很多網友把矛頭指向車手,有些言論已經構成網暴,給車手的現實生活造成極大困擾,因此法官判定涅亞父親誹謗罪名成立,車手還有可能獲得賠償金。

車手提出的賠償金為4500歐元(約3.8萬港幣),相當於他的自行車價格,遠高於他賠給女孩一家的1歐元,具體賠償金額等待明年4月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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