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字得個貧
已停職消防員被指於2013年向海關遞交兩份虛假文件,訛稱兩部進口保時捷已於英國出牌,令首次登記車輛應課稅值獲減免約73萬元,被控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首項罪名成立,第二項罪名不成立。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指出,被告有預謀地使用虛假文書犯案,判刑是唯一考慮。考慮到被告加入消防局服務社會多年,以及控方在搜證完畢至正式起訴間有8個月的延遲,將10個月量刑減去一個月,判被告入獄9個月,同時駁回辯方保釋以候上訴的申請。
香官指,有理由相信51歲被告張慶傑,向海關遞交相關文件申請型號911 Speedster的保時捷進口汽車為自用車輛時,已知該文件為虛假文件,而控方未能證明被告有意圖使用型號為911 Carrera 2 Coupe的汽車之相關文件使自己獲益,故只裁定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成。
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求情時指出,被告於2014年首次被捕計起,警方於17年6月已經收到英國有關方面的回覆,理應可起訴被告,但拖延至今年2月方正式落案起被告,當中8個月的「不尋常拖延」及整個審訊過程,令被告及其太太承受極大精神壓力。香官反問拖延是否屬合理延誤,指因案件涉及外地機構發出的文件,警方需時搜證是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