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客的類型,不外乎三種。第一種,見利忘義型。這類政客從政的目的只是追求利益,只要利益大、好處多,便可以拋開一切立場、原則、底線,部分更會貪贓枉法,不惜任何後果都要以利為先,例如前台灣總統陳水扁。

 

 

第二種,野心勃勃型。這種政客對權力有種偏執,會不惜一切手段為求取得更大權力。一般來說,在獲得最大權力後,這種政客都會變得獨裁、極權,壞事做盡,著名例子有希特拉。

 

 

第三種,碌碌無為型。不願做事的人,原因不外乎兩個,一是能力不足,力有不逮,一是擔心麻煩,不想處理。不管是哪一個原因,都是浪費社會資源,危害社會發展的人民公敵。筆者馬上想起的例子,就是前特首曾蔭權。

 

 

不過,前民協主席馮檢基,可以說是為「政客」一詞增添一個嶄新的定義,就是在破壞自身陣營利益的同時,便不負責任地拍拍屁股走人。

 

 

記得2016年立法會選舉,由於馮檢基失落區議員席位,無緣再循超級區議員競逐議席,於是「遠赴」從未參戰的新界西直選。這個決定,不但受到黨友批評,反對派人士也出聲指責。在黨友眼中,馮檢基已是過氣的「政治明星」,勉強出選既無助爭取議席,也分薄民協的參選資源,拖累其他選區的選情。在同道中人眼中,民協在新界西力量單薄,派人出戰只會搶佔其他政黨的選票,不利反對派的成績。

 

 

結果,馮檢基的成績強差人意,得票不過兩萬。同時,民協的另外兩張名單,即是九龍西的譚國僑和出戰超級區議會的何啟明,在資源及知名度不足的情況下,雙雙落敗,意味民協在立法會的層面面臨「滅黨」之災。至於新界西的反對派,也一樣受到牽連,例如老牌議員李卓人便因攤薄選票而意外落選。毫不誇張地說,反對派在立選成績未如預期,馮檢基「發揮」頗大作用。

 

 

黨內黨外遭受巨大損失,馮檢基不但沒有擔起領袖的責任,積極重建,培養新人,協調盟友,反而繼續一人專權,引起黨友強烈不滿。例如年初的九龍西補選,馮檢基無視求變的聲音,打壓黨內新人參選的機會,執意參加反對派的初選,結果被從政年資極短而且沒有直選經驗的姚松炎大幅拋離,成為政壇笑話。

 

 

在連續兩次的政治誤判後,馮檢基沒有引咎隱退的意思,依然對九龍西議席念念不忘,時常希望競逐另一個九龍西補選議席。面對黨友的反對,將民協搞成爛攤子的馮檢基決定退黨,充分反映其對權位的野心和對一手創立的政黨沒有絲毫責任感。

 

 

當大家以為馮檢基就此退穩江湖,他再度公開表示有意參加補選,更表明如果劉小麗再被DQ,他會挺身而出代表反對派,無視反對派屬意李卓人代選的共識,製造反對派陣營的矛盾。

 

 

換言之,過去兩年的馮檢基,就是為求私利而不斷扼殺他人機會的人。但他並不感到內疚,面對一手種下的禍根,只管抽身離去,繼續分化自己人。對於這種政客,筆者只能套用一句潮語,「為咗立法會議席,可以去到幾盡?」




黃遠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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