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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糧食局原局長秦慶海受賄470余萬獲刑10年

兩岸

佳木斯市糧食局原局長秦慶海受賄470余萬獲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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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糧食局原局長秦慶海受賄470余萬獲刑10年

2018年09月22日 21:51 最後更新:21:51

日前,湯原縣人民法院對佳木斯市糧食局原局長秦慶海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秦慶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秦慶海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該判決現已生效。

秦慶海在法庭上。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圖

秦慶海在法庭上。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圖

經審理查明,2011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秦慶海在擔任同江市副市長,同江市八岔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佳木斯市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期間,單獨或夥同其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經濟利益或調整職務,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471.724萬元。

湯原縣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秦慶海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被告人秦慶海雖有索賄從重處罰情節,但鑒于其系坦白,且返還全部贓款,有悔罪表現,決定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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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跑項目再有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僱員遭起訴受賄 累計控告28人

2024年04月16日 22:42 最後更新:23:36

再有機場三跑項目總承建商及分判商人員涉嫌受賄被起訴,令該案累計28人被控告。

廉政公署16日再起訴兩名涉及機場第三跑道項目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二人涉嫌向一名瀝青工人收受賄款超過20萬元,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廉署就相關調查至今已累計控告28人,涉及賄款共超過160萬元。

兩名被告分別45及39歲,分別是一名項目總承建商的前管工及一名分判商的前工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兩人獲准保釋,以待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案件發生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廉署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涉嫌先後向有關瀝青工人索取每日超過250至450元賄款及部分加班津貼,這名工人於其後約一年半內向兩名被告支付賄款,以免遭兩名被告辭退。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署表示,包括機管局、相關工程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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