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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法官鄧禎榮休 轉任非「常任」法官

政事

終院法官鄧禎榮休 轉任非「常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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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法官鄧禎榮休 轉任非「常任」法官

2018年10月09日 11:34 最後更新:11:38

鄧禎轉任終院非「常任」法官。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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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司法機構23年,現年71歲的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鄧禎將於本月22日作最後一天「升堂」,大律師公會於上周三已向所有成員發出書面通告,表明當天下午5時終院將為鄧官進行「告別上庭」儀式(farewell sitting),呼籲各大狀當天必須穿著整齊的大律師袍及假髮等出席,以見證鄧官榮休,之後鄧官轉任為終院非常任法官,為期3年。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鄧楨將於本月22日作最後一天「升堂」,正式榮休。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鄧楨將於本月22日作最後一天「升堂」,正式榮休。 資料圖片

所謂非常任法官,即終院在處理正式的終極上訴案時,必須由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連同3名常任法官及一海外法官一同列席。假若馬官或其他3名常任法官就某案件須避席、便由非常任法官「頂上」。

而接替鄧官的56歲高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將於本月25日履新,成為終審法院的常任法官,在香港土生土長的張舉能法官亦是終院唯一的「雙語法官」,上任後會專責處理中文案件,目前呼聲最高接替高院首席法官一職的人選為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

於1947年在上海出生的鄧楨,已婚,妻子是大律師,有兩子,妹夫為前上訴庭副庭長胡國興。鄧法官於24年獲頒授銀紫荊星章,並於本年獲頒授大紫荊勳章。他現為格雷律師學院名譽管理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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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集會黎智英等七人參與非法集結終極上訴 終審庭6.24審理

2024年03月05日 14:52 最後更新:15:42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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