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食物均不得含有孔雀石綠

食物安全中心公布,石塘咀街市一檔戶抽取的鯇魚樣本含微量孔雀石綠。中心已知會涉事檔戶上述違規情況,並正跟進有關結果,包括追查問題食物的來源和抽取樣本進行化驗。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

石塘咀街市一檔戶抽取的鯇魚樣本含微量孔雀石綠。資料圖片

石塘咀街市一檔戶抽取的鯇魚樣本含微量孔雀石綠。資料圖片

中心發言人表示,中心因應早前有鯇魚樣本及鯇魚魚鰾樣本驗出微量孔雀石綠後,已加強抽檢在市面出售的鯇魚。中心最近從零售層面抽取12個鯇魚樣本進行孔雀石綠檢測,發現其中一個從石塘咀街市一檔戶抽取的鯇魚樣本含微量孔雀石綠,含量為10億分之0.96,其餘11個樣本合格。

食物安全中心指,孔雀石綠是一種工業染料,被使用作治理魚類疾病。主要的農業經濟體系,例如內地、歐盟、加拿大和美國均禁止向食用魚使用這種化學物質。根據《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第132AF章),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綠。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