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共騙得近10萬元。
一名中信銀行前客戶經理涉嫌於2016年至2017年期間,涉嫌向11名客戶虛假地表示,向該銀行申請開立企業戶口須繳付費用,以詐騙他們共逾9萬8千港元,日前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今於在東區裁判法院被控11項欺詐罪。被告無需答辯,裁判官香淑嫻將案件押後至11月23日,以等侯被告向律師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現金20,000元保釋。
28歲被告曹正曾為為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中信銀行)前客戶經理, 案情指被告涉嫌於2016年5月20日至2017年1月18日期間,向11名客戶,包括藍手指電子有限公司蔡晶、盈極光電(香港)有限公司高正兵、琛圳市晨光電有限公司張欽榮、西格瑪國際物流(香港)有限公司張朝宇、Harvest Agriculture Co. Limited謝汝紅、Midon Lighting Co. Limited劉瑞雪、泉發商貿有限公司李少雄、香港偉德科技有限公司謝偉添、禦寶金業有限公司劉佩瑄和紐百司(香港)工業有限公司鄭景繽等虛假地表示,一筆由6000港元至12000元人民幣的公司戶口開戶費確實是該銀行就開戶申請所收取的費用,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他們向他支付有關費用,詐騙該些客戶共逾34700港元及57000元人民幣(約64000港元) ,導致他獲得利益或他們蒙受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