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毛孟靜表示收到張建宗來函,指就馬凱事件傳召特首不符合基本法條文。

左起:馬凱、毛孟靜、張建宗。

左起:馬凱、毛孟靜、張建宗。

就港府不向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副主席馬凱續發工作簽證事件。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表示,接到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來函,指傳召特首到立法會並不適當,不符合基本法條文,所以民主派已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就事件的動議剔除傳召特首字眼。

立法會民主派早前計畫於本月24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引用基本法第73條,傳召林鄭月娥到立法會解釋馬凱事件。

但毛孟靜今日表示,收到張建宗來函,對方在信中指出,傳召特首到立法會並不合適,從憲制角度去看,行政立法關係需遵從行政主導原則,基本法第73條並不適用於特首。基於為免議案受到拖延,民主派因而決定剔除傳召林鄭月娥的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