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批准批押後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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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入稟區域法院,向因宣誓風波而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梁頌恆追討合共約92萬多元的議員薪酬津貼。梁頌恆今於區域法院指,自己現時多案纏身,如衝擊立法會案上訴及申請臨時禁制令等,故申請延遲28天才呈交抗辯書。

控方則要求縮短延期至14日並附帶「除非命令」(unless order),即如不履行命令需承擔後果,一般為不能再呈交抗辯書。葉樹培聆案官最終批准案件押後28天直至11月20日再訊,梁頌恆亦需即時支付是日訟費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