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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涉強姦律師女友案 被指「第三者」供稱事主曾表示遭被告「夾硬嚟」

社會事

商人涉強姦律師女友案 被指「第三者」供稱事主曾表示遭被告「夾硬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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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涉強姦律師女友案 被指「第三者」供稱事主曾表示遭被告「夾硬嚟」

2018年10月31日 18:57 最後更新:19:08

證人意識到自己身為男性,沒有再追問

已婚男地產商人涉嫌襲擊、非禮及性侵犯其年輕廿五載的律師女友一案今於高等法院續審,被商人懷疑為第三者的男律師同行今出庭作供。

被告陳偉強。資料圖片

被告陳偉強。資料圖片

女事主X的蕭姓男友人與X同為律師,二人於2016年在成都律師交流團認識,交換電話後一直保持聯絡,蕭於2016年4月26至29日都有與X食飯傾偈,蕭於29日到X的家裏「傾公事」,就一單訴訟官司給予X法律意見,而蕭於中午12點半離開X家時,在升降機裏與一名中年男子對望,二人沒有傾談並各自離去。

女事主X的蕭姓男性友人出庭作供。

女事主X的蕭姓男性友人出庭作供。

X於案發當日下午兩時許打電話給蕭,X親自駕車到葵涌面見蕭,蕭指當時位於司機座的X表情驚慌又沒有化妝,右臉眼角至嘴角位置有大範圍紅印,二人及後駕車到佐敦糖水店聊天,X當時表明自己「同男朋友嘈交」,蕭欲了解時但見X支吾以對便沒有追問。

被告陳偉強(小圖)。資料圖片

被告陳偉強(小圖)。資料圖片

蕭建議X搬離與其男友同住的寓所以避免衝突,蕭於晚上11時許致電X,以確定X是否搬離寓所。X指自己在沙田萬怡酒店,蕭趕到酒店立即問X「發生咩事」,蕭形容X當時情緒尚算穩定。X憶述當天早上被男朋友打,其男友「用手拎起佢,揼佢落床,又冚佢幾巴,之後仲夾硬嚟」。蕭即問X「有冇掂到?」,意思指其男友的陽具有否觸碰到X的陰部,但意識到自己身為男性不宜追問,而當時X的母親致電X,指有人在X母樓下,X表現極度緊張,「喺度大嗌,好激動」。蕭即以「懷疑遊蕩」之名為X報警求助,警察及後以「家暴」處理事件。蕭見事態嚴重,便建議X與其母親見面,蕭亦協助X到另一酒店住宿。

58歲被告陳偉強被控於2016年4月30日襲擊及非禮33歲女事主X,另被控於同年6月29日強姦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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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大樓起加強保安 周六起保安檢查擴展至所有樓層

2024年04月24日 17:10 最後更新:17:50

司法機構宣布,高等法院大樓由本星期六起加強保安措施,大樓的保安檢查將會擴展至包括所有樓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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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指由於保安檢查程序需時,機構促請所有法庭使用者提早到達高等法院大樓,尤其是在早上或午飯後的繁忙時段。

屆時所有進入高等法院大樓各樓層的法庭使用者,包括前往低層三樓至地下樓層的人士,須於低層四樓或地下樓層的檢查區接受保安檢查。進入高等法院大樓時,應遵從指示牌以及司法機構人員或保安人員的指示。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保安檢查程序包括接受金屬探測器探測和X光行李掃描機檢查隨身物品,旨在防止違規物品,例如刀、剪刀和液體等被帶進法院大樓,是確保所有法庭使用者安全的重要保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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