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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網售未註冊日本藥31歲女被捕 衛生署:不應服用未註冊藥劑製品

社會事

非法網售未註冊日本藥31歲女被捕 衛生署:不應服用未註冊藥劑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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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網售未註冊日本藥31歲女被捕 衛生署:不應服用未註冊藥劑製品

2018年11月13日 00:29 最後更新:00:29

衛生署指市民不應在外地購買藥物回港轉售。

愛買日本藥妝的港人要注意!衛生署接獲市民投訴發現,有人透過社交平台出售以日文標籤的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檢獲兩款產品的標籤上,沒有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一名31歲女子涉嫌非法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被捕。署方仍就案件繼續調查。

行動中檢獲的兩款標籤上沒有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的產品。衛生署提供

行動中檢獲的兩款標籤上沒有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的產品。衛生署提供

衛生署檢獲的其中一款產品,為紓緩傷風感冒並以日文標籤的藥物,相信含有屬於《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條例》)(第138章)下的第1部毒藥「氨甲環酸」、「二氫可待因」及「甲基麻黃鹼」。「氨甲環酸」用於治療出血,可引致胃腸道功能紊亂,如不適當應用可引起腦血栓。「二氫可待因」屬鴉片類鎮痛藥,可用作鎮咳及紓緩痛楚,副作用包括噁心、嘔吐、便秘和昏昏欲睡。「甲基麻黃鹼」具止鼻塞及咳嗽作用,可導致心跳過速、焦慮、煩躁和失眠。

另一款產品名為Eve Quick DX,相信含有第1部毒藥「布洛芬」。「布洛芬」屬非類固醇消炎藥,用於紓緩痛楚,副作用包括腸胃出血。

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銷售。第1部毒藥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在藥房出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衛生署呼籲,市民不應購買及服用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因有關產品未必符合安全、效能及品質的要求。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市民用藥前應向醫護人員徵詢意見,亦不應在外地購買藥物回港轉售。已購買並使用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感到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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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網售含禁用藥物減肥產品 40歲女子被捕

2024年02月06日 19:01 最後更新:22:23

衞生署採取行動,拘捕售賣兩款含有未標示受管制及已禁用藥物成分的減肥產品的40歲女子。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衞生署就銷售兩款分別名為「HOTCHA Botanical Beverage Mix chocolate with Morosil」及「HOTCHA Botanical Beverage Mix Hazelnut Coffee with Morosil」的減肥產品採取行動,該些產品被發現含有未標示受管制及已禁用藥物成分。行動中,一名40歲女子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被警方拘捕。

政府新聞網圖片

政府新聞網圖片

根據市民投訴,衞生署透過一個網上平台獲得產品樣本作化驗。政府化驗所檢驗結果顯示,該些產品樣本含有《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下的第1部毒藥「西布曲明」。衞生署6日採取行動,售賣有關產品的40歲女子被拘捕。調查仍然繼續。

衞生署發言人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成分不明或可疑的產品,亦不應服用來歷不明的產品。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有關產品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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