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倩兒指2008年金融海嘯時,羅嘉瑞曾致電表示,羅康瑞的上市公司需要資金周轉

鷹君集團創辦人之一的「羅老太」羅杜莉君,入稟控告匯豐國際信託一案,今早在高等法院續審。前匯豐信託董事總經理劉倩兒(Paulina)透露,她主管羅氏家族信託後曾數次約見羅老太,當時後者表示欲信託人在她有生之年,繼續持有鷹君股份。後來羅鷹石離世,羅老太又希望匯豐信託「盡可能有咁長得咁長,揸住鷹君股票」。但劉指這僅屬羅老太意願,若非信託契約列明,信託人無責任依從。

前匯豐信託董事總經理劉倩兒。資料圖片

前匯豐信託董事總經理劉倩兒。資料圖片

原告稱羅氏家族信託的其中一個目的,是保存其在鷹君的股份,惟劉倩兒指不論是信託於1984年成立時的契約,或羅氏兩老於1988年簽署的意願書,均完全無提及鷹君股份的事宜。她不同意保存信託於鷹君的控制權、羅老太死後由子女共同繼承信託的鷹君股份,是信託成立的目的。她又不同意兩老對信託有控制權。

劉續指她主管家族信託期間,每年均致電羅老太數次,如新年、母親節和她的壽辰,以保持社交聯繫,對話內容都「keep住casual」。若涉信託事宜,則會約見羅老太商討。劉形容羅老太的吩咐「通常好短,因為佢老人家,聽得唔係幾好」,故劉多會將1988年的意願書「對住喺佢面前」,向羅老太講解其昔日的意願。對於該意願書,羅老太於2016年前都不欲改動,又指那是其先夫的意思。

劉憶述2007年某日,她向羅老太指「好耐無食飯」,後者即吩咐長女羅慧端安排與劉到尖沙嘴一間酒店食自助午餐。羅老太又曾於2009年吩咐三子羅嘉瑞安排見劉,以表達信託人續持鷹君股份的意願。

辯方續向劉詢問信託於2008年及2009年派息的事宜。劉指2008年金融海嘯時,羅嘉瑞致電劉指,羅康瑞的上市公司需要資金周轉,信託人遂緊急開會,並決議向4名受益人共派3000萬美元。期間羅老太曾2度去信劉,要求信託行使酌情權派息。劉解釋信託人派發時要作記錄,故草擬信件予羅老太簽署確認,但信託人並非單純照羅老太意思行事。

其後羅慧端指為公平起見,其他受益人均應獲派息。信託同意,又為解決羅老太孻子羅啟瑞任大股東的家族公司Springtime的股份問題,決議派發1.63億美元股息連Springtime股份予各受益人。羅老太曾去信匯豐信託,建議信託派息1億美元,但劉強調「呢個係佢嘅提議」,又指信託人得悉羅慧端的意見後多次開會,討論派發大筆資金後信託還剩多少資產、應派發多少Springtime股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