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案發時居於新界打鼓嶺的私人屋苑

一名40歲女子涉嫌詐騙香港警務處邊境禁區通行證,及港鐵乘車計劃下共逾2.5萬元特惠車資優惠,昨(14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4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被告將於明日(1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40歲女子昨(14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4項欺詐罪名。資料圖片

40歲女子昨(14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4項欺詐罪名。資料圖片

40歲被告劉昌玲於案發時,並非居於羅湖及落馬洲附近禁區,而是居於新界打鼓嶺的私人屋苑。因此,她並不符合資格向警務處申請邊境禁區通行證,及向港鐵申請羅湖/落馬洲特惠乘車計劃下的特惠車資優惠。

其中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先後在2015年10月12日及2016年10月3日,在其邊境禁區通行證申請表中,向警務處訛稱其住址為落馬洲料壆村一個處所,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警務處批准該申請及向她發出邊境禁區通行證,導致她獲得利益。

另外兩項控罪則指,被告涉嫌分別於2015年10月12日及2016年10月4日,在其有關乘車計劃申請表中,向港鐵訛稱其住址為落馬洲料壆村一個處所,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港鐵職員批准其計劃申請,導致她獲得利益或港鐵蒙受不利。

被告基於上述涉嫌虛假陳述,詐騙港鐵在有關乘車計劃下共逾2.5萬元特惠車資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