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老太多次簽發新意願書

鷹君集團「羅老太」羅杜莉君入稟控告匯豐國際信託一案,今午在高等法院續審。前匯豐信託董事總經理劉倩兒指,羅老太雖於2015年11月底同意不會改變其1988年的意願書內容,卻於翌年1月初委託律師草擬新意願書。其後4個月內,羅老太3度更換律師,並3度向信託人發新意願書。劉坦言信託人見羅老太每次發信的內容都「好大轉變、好反覆」,故感到非常擔心,並多次要求與羅老太單獨會面,最終不能成事。

前匯豐信託董事總經理劉倩兒。資料圖片

前匯豐信託董事總經理劉倩兒。資料圖片

劉倩兒指,羅老太從未嘗向匯豐信託發信,她卻於2016年1月透過中倫律師事務所簽發新意願書,事前全無先兆。劉見信的第一反應,是「嗌人對簽名,睇吓係咪真係羅老太簽名」。劉形容新意願書「寫得好仔細,唔係一時三刻可以諗得到」,她亦非委託慣常的孖士打律師行、無提供醫生信及事前致電信託人通知。

劉感事發突然,遂於翌日致電三子羅嘉瑞查問究竟,不料對方也不清楚內情,反被他追問新意願書內容,劉重覆說「唔方便講」便掛線。後來劉致電羅老太,後者確認信件是她同意下簽署的,但劉仍覺得對方不清楚意願書內容。

辯方向劉展示兩份通話謄本,顯示劉曾對羅老太說:「嗱,你響度就不嬲都係你話架喇!」她又在另一日向羅老太說:「最緊要係羅太你嘅意思,明唔明白?最緊要係你嘅意思。」原告陳辭時曾以此說明羅老太有合理期望,匯豐信託會聽從她的意思。惟劉今澄清道,其對話目的是約羅老太會面以了解其想法,當時她欲指最要緊是清楚知道羅老太意願。

匯豐信託原與羅老太相約於1月20日會面,但因醫生無暇出席而改期至29日,但匯豐信託於前一日收到羅嘉瑞電郵,指應取消會面。匯豐信託其後內部決議,要求與羅老太單獨會面,從她口中確認其真實意願,但羅老太在電話中着劉與老太兒子對話,最終29日的會面流會收場。

其後事態發展至劍拔弩張局面,羅老太、羅嘉瑞、四子羅康瑞與五子羅鷹瑞均分別了聘請律師,逼使匯豐信託考慮聘請律師代表。1月下旬,羅老太在電話通話中要求暫援執行其新意願書要求,卻於2月15日致函匯豐信託投訴劉,並要求信託人執行新意願書指示。劉的上司建議劉逐漸淡出,但因她最熟悉信託背景,故仍由她負責致電和簽發信函等幕後工作。

羅老太於同月24日,透過何韋鮑律師行簽發第2份意願書,要求取回所有信託資產。劉指該律師行從無代表羅老太,其合夥人又是外國人,羅老太卻不諳英語,故匯豐信託再作內部決議要求與羅老太見面,卻於會面當日早上,從律師行得知羅老太不會出席。

匯豐信託於3月15日召開家族會議,但9名受益子女中僅羅嘉瑞、羅康瑞與羅鷹瑞出席,長女羅慧端以外的5名子女均致函信託人,表明支持母親於1月及2月簽署的新意願書。

直至4月初,羅老太再轉聘陳韻雲律師行,並於8日寄發新意願書,要求信託人增持鷹君股份。劉坦言,羅老太此前未要求匯豐信託購入鷹君股票,因她清楚知悉信託人面對的集中度風險。後來劉致電羅老太解釋,對方表示將想清楚決定。惟5月的會面上,羅老太透過同一律師行簽發由她親手撰寫的第4份意願書,要求「畀返哂啲嘢我」。信託人其後諮詢所有受益人,其中羅慧端直言,難料事情會如何發展。

匯豐信託於同年6月至7月草擬兩個管理信託方案,以圖解決家族信託困局。劉表示自6月起已再無涉足羅家事務,但當時另一匯豐信託職員Brent York曾向她詢問應對羅老太派發多少供給。劉當時回應指,匯豐已每年向她提供1000萬元(即羅老太早前作供所指、每季250萬元的生活費),當時羅老太97歲,若以10年計算,匯豐信託應在家族信託中預留1億元予羅老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