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感出獄後遭冷待勒索廟宇籌委 果檔東主囚22個月

社會事

感出獄後遭冷待勒索廟宇籌委 果檔東主囚22個月
社會事

社會事

感出獄後遭冷待勒索廟宇籌委 果檔東主囚22個月

2018年11月16日 20:38 最後更新:20:48

屢次勒索

於香港仔經營水果檔的男東主,自勒索罪罪成入獄後,不獲區內廟宇的慈善晚宴籌委會歡迎。他及後連續兩年以搗亂會場威脅籌委會,要求免費酒席,籌委最後決定報警。被告今於區院承認4項勒索罪,被判監22個月。

被告今於區院承認4項勒索罪,被判監22個月。資料圖片

被告今於區院承認4項勒索罪,被判監22個月。資料圖片

48歲被告孫志強於入獄前,一直支持香港仔「海王大神廟」神誕慈善晚宴,認購酒席之餘,亦轉售大量水果給籌委會。據案情指,他當時在香港仔中心新光宴會廳附近經營水果檔,該晚宴則在宴會廳舉行,他於去年1月5日,在該宴會廳要求籌委給予兩圍免費酒席,價值5776元,否則當晩會前來搗亂,籌委商量後給予被告一席。

被告於同年12月13日致電籌委重施故技,要求明年給予兩圍價值6376元的酒席,或以6000元代替,否則會「攪寸你Party」。籌委今次經商量後報警,在警方安排下,於今年1月與被告交收3000元,請求他不要前來生事,被告稱要一圍酒席,籌委表示「真係爆咗圍數,無咁多位。」被告續指「嗰日唔想我嚟,咁你而家要畀埋啲平安米我,咁我嗰日就唔嚟搞亂你個場,大家都平平安安」,被告收款後離開時遭警員拘捕。

往下看更多文章

參與禁錮勒索大學男生後協助頂證 18歲男子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2月08日 15:18 最後更新:17:01

一名案發時只有15歲的男學生與另外8名青年禁錮一名大學男生,之後勒索對方女友及家人,現年18歲的被告在區域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案中事主在2020年遭9名當時年僅13至24歲的青年禁錮在酒店房內,勒索他女友及父母5000元至600萬元不等,涉案青年早前均已認罪或被定罪判刑,分別判處感化令1年到監禁60個月不等,法官林偉權於區域法院對最後一名被告、案發時僅15歲的男學生作出判刑。法官認為,被告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報告亦顯示男學生已改過自新,判處他感化12個月。

被告吳任豐早前承認1項非法禁錮及1項勒索罪,法官指,案中主腦為同案被告葉文軒及楊子潁,吳任豐及黃希朗屬次級從犯,刑責相若,年僅15歲的吳任豐跟隨黃希朗行事,兩項控罪各以較低的36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法官表示,吳任豐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可獲四成刑期折扣,兩罪刑期全數同期執行,實際囚禁14個月多便可獲釋。他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判刑前又還押了3星期,報告指被告已改過自新,沒有必要感化,但考慮到整體情況後,決定判處感化令,並勸喻被告他日回報社會及家庭。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