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哲學家福柯在著作<規則與懲罰>提到,隨著時間的推移,人類監控的工具和手法就愈益成熟,對人類的自由便愈加限制。以軍隊為例,由於武器的改進和佈陣的改變等因素影響,針對軍人和軍隊的規則有增無減,除了精神層面如服從、紀律以外,還要控制作戰時軍人各個身體部位的姿勢、肌肉的鬆緊、節奏、呼吸等,令本已受到高度監控的軍人面臨更多限制。

同樣地,對於打工一族而言,隨著科技的發展,僱員承受的壓力亦與日俱增。在沒有互聯網的年代,只要僱員下班回家,上司也難以接觸員工,要求在家繼續工作。但是,電郵面世,加上社交平台和通訊軟件應用成熟,人與人的聯繫變得更加緊密,促成許多員工在下班之後仍然收到公務訊息並需要在家完成工作。

最近,香港文職及專業人員協會進行一場有關在工餘時間接收公事訊息的調查,發現超過9成受訪者曾經面對有關情況,並有多於8成的受訪者表示感到困擾,認為有關訊息影響日常生活及團隊關係。同時,絕大部分受訪者支持政府立法或制訂指引,讓員工享有「離線權」,避免員工在非工作時間接收工作訊息。

事實上,「離線權」已經逐漸得到世界各地的重視。在法國,任何50人以上的企業,其員工都有權選擇在下班後拒絕接收任何工作訊息及執行公務;至於德國,目前亦積極考慮訂立法例,禁止所有企業在晚上六時後聯絡員工。相關的「離線權」法案,在台灣、紐約等地方亦成功立法或準備完成立法。

事實上,制訂工時的目的,就是區分工作和生活的時間,讓員工在工作之餘,亦可享有休息時間。假如僱主不近人情,在非工作時段與員工聯繫,就是侵犯員工應有的休息權利,漠視員工的人權和需要。

香港的工時之長已經冠絕全球,平均每周工作50.1小時,不但高於所有先進、發達的國家或地區,更加高於勞工保障相對落後第三世界。現時員工沒有「離線權」的保障,即是變相鼓勵僱主增加打工一族的工作時間和壓力,令打工一族的待遇慘上加慘。

多個學術研究早已表明,工時與生產力並無直接關係。相反,如果僱主無休止地增加工時,只會損害員工的健康和積極性,反而會導致表現下降,不利生產效率。因此,為了僱主和員工的著想,減少工時,避免為員工帶來不必要的壓力,才是雙贏的做法。

當然,可能部分僱主擔心,以「一刀切」的形式立法,將令勞資雙方的互動失去彈性。例如當公司出現非常重要的公務,需要同事回家立即處理,「離線權」便會成為障礙,影響公司的利益。因此,筆者及多數勞工團體認為,政府應該首先推出「離線指引」,希望資方能夠自律。假如成效不彰,才真正推動立法工作,讓需要在家工作的員工得到合理的薪資補償。

正如很多傑出的商人指出,以人為本,尊重員工才是企業生存的關鍵。因此,資方與其想著如何從員工身上榨乾一分一毫,倒不如由員工的健康和利益開始,著手打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使雙方都能從中得益。




黃遠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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