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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找換店職員落車 南亞黨涉偷88萬元人仔逃去

社會事

引找換店職員落車 南亞黨涉偷88萬元人仔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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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找換店職員落車 南亞黨涉偷88萬元人仔逃去

2018年11月17日 09:29 最後更新:09:29

不虞有詐。

一名40歲姓陳找換店職員晚上七時許,將車停在旺角豉油街15號對開等候,期間兩名南亞漢上前向他查問,是否將錢跌在車尾地下,職員隨即下車查看,另外兩名南亞女同黨隨即偷走車廂內放有88萬元人民幣現金的袋,然後逃去。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職員返車後發現放在車廂內的袋失蹤,懷疑被人偷走,於是報警求助,案件列作車內盜竊,交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兩名涉案南亞男子肥身材,一人案發時戴眼鏡及身穿白色上衣,另一人案發時身穿灰色上衣,另外兩名南亞女同黨,一人蓄黑色長髮,案發時身穿黑色上衣及深色長褲,另一人案發時身穿黑色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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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滙款首次判即時入獄成 海關指刑罰反映罪行嚴重性

2023年11月13日 17:55 最後更新:18:20

海關在22年4月「放蛇」偵破一間無牌找換店,案中提供滙款服務被告被判即時入獄。海關指是案是相關罪行判刑最重一次,認為判刑反映罪行嚴重性,提醒市民切勿無牌經營找換店。

海關表示,案件1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負責和「放蛇」海關人員接洽的找換店男職員,因「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罪名」被判入獄7星期零1日,即50日,至於女東主則被判入獄4星期零5日、即33日,緩刑1年。

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 資料圖片

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 資料圖片

海關金錢服務監理科金錢服務調查課、署理高級督察陳逸傑表示,海關在2022年4月打擊無牌找換店,派出關員在一間找換店喬裝顧客要求匯款2000元人民幣往內地,一名男子向關員回覆匯率及並收取港幣後,向關員發出收據,海關於是拘捕該名男子及找換店女東主。

陳指,兩人在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申請被拒後,仍然經營匯款服務,海關經調查後更發現,女東主曾向一名顧客14次提供匯款往內地服務,故在23年3月以傳票方式,起訴兩名涉案人士1項及15項「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罪,罪成後在13日判刑。

陳指出,今次案件法庭首次對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的罪行,判處具阻嚇性的即時入獄,而在是案之前,最高刑罰紀錄為僅為監禁2個月、緩刑兩年。海關歡迎法庭裁決,認為判刑反映罪行嚴重性,亦對無牌金錢服務者作出清晰明確警示。

陳逸傑歡迎法庭的判刑。 海關Facebook

陳逸傑歡迎法庭的判刑。 海關Facebook

海關提醒市民,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及入獄兩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在光顧找換店前,可向海關查核找換店的牌照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