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愛自己,才能找到真正的幸福。
現年38歲的名模樂基兒2012年和黎明離婚後,去年8月再婚,下嫁有機食物網生意人Ian Chu。事隔一年多,近日終於再有喜訊傳出,樂基兒既出書又宣布懷孕,大晒幸福。而黎明同樣找到了對的人,如今亦已為人父,一家三口甜蜜滿瀉。這對曾經的戀人,現在都各自展開新的一頁,讓我們明白到,一次婚姻的失敗並不等如人生的失敗,只要忠於自己,走適合自己的路,也可活得更自在幸福。
去年樂基兒結婚,沒有甚麼鋪張奢華的「世紀」婚禮,而是只有約50個至親好友出席的小型婚宴,她甚至覺得可以素顏、穿拖鞋出席婚禮,只想要在沙灘上和自己最親密的人們舒舒服服過一天就好。
這個曾經讓天王黎明花下「7個億」的女人,現在過得無比的簡單和幸福。要知道當年她和黎明離婚時,有多少人覺得「卸任」天王嫂的樂基兒離開了天王的財富和地位,勢必會黯淡下去。然而這些年,每每被拍到的笑臉和自信的神態,都是強而有力的幸福鐵證。
曾經戀愛得太過轟烈,事隔這麼多年,還是有人會把他們聯繫到一起,在樂基兒宣布婚訊時,還有媒體追問樂基兒,「有沒有通知黎明?」樂基兒回應,「不會告訴他了。」簡簡單單幾個字,終於為17年的愛恨情仇畫下了句號。
黎明跟樂基兒兩個人自2000年相識,2005年才開始正式談戀愛。樂基兒自小在美國長大,敢作敢為,為人非常坦率。跟黎明爆出戀情時,那是25歲的她盛開得最熱烈、最恣意率性的時候。
雖然黎明骨子裡是很傳統的中國男性,但是樂基兒我行我素又熱情直接的浪漫氣息吸引了他。當時很多人都覺得他們不合襯,那個年代的黎明,名氣財富地位,在整個香港都屈指可數,縱觀黎明的前女友們,要麼是「香港樂壇教父」戴思聰的大女兒戴蘊慧,要麼是美艷得不可方物的舒淇,而當時的樂基兒,只是一個嶄露頭角的年輕模特兒,所以也有傳媒疑惑,在記者會上提問黎明,樂基兒到底是一個怎樣的女孩?黎明倒是回答得乾脆,「我喜歡的女孩」。寵愛之心,顯露無疑。
當一個男人愛上一個女人,自會奉上所有的誠意和寵愛。而黎明愛她,用了最簡單粗暴的方式︰他送她5000萬的房子、總共超過4000萬的遊艇、1000萬的賓利、還先後送了6個位於美國舊金山的5億物業和2億現金…...甚至在那個明星結婚就意味著粉絲流失、事業受阻的年代,眾多男神偶像都選擇了秘婚或者不婚的情況下,黎明高調地給了樂基兒一場婚禮。
如果說黎明對樂基兒的愛是「給予」和「寵愛」,那麼樂基兒對黎明的愛就是「改變」和「妥協」。樂基兒和黎明在一起後,她改變了自己很多,也曾放棄了很多他不喜歡的東西。她洗去了自己的紋身、為了他愛吃的東西去逛街市、笑稱自己是黎明的煮飯婆、開始和以前的朋友們漸行漸遠…...
談愛很簡單,婚姻卻太難。黎明喜歡奢華的品質生活,吃飯要去高級餐廳,穿著要名牌,私人飛機和豪華遊艇更是必備。但是樂基兒卻熱衷簡單的一切,在她的世界裡,只要跟喜歡的人在一起,穿著運動服吃麥當勞也是很好的。
樂基兒個性熱愛自由,但是自從跟黎明在一起後,她變得深居簡出。黎明修了豪宅,建泳池、球場和劇院,讓她帶朋友回家玩,但這一切對於她來說,不是愛的伊甸園,而是束縛的牢籠。
樂基兒也時常聽不懂他的道理,而黎明卻覺得已經給了樂基兒自認為最好的一切,搞不懂她為甚麼還是不快樂,這就是典型的性格不合吧,給了對方一車自己最喜歡的蘋果,然而對方想要的是梨。
樂基兒明白,這場婚姻要維持下去,想要黎明改變很難,那麼只有她徹徹底底地放棄自己。她最後的確選擇了放棄,但不是放棄自己,而是放棄這段婚姻。於是,這段維持了4年的婚姻,轟轟烈烈地開始,又轟轟烈烈地結束了。
年輕漂亮的女孩嫁給了有錢有名氣,但卻無趣、控制欲強的男人的故事,在香港這個亦舒小說背景裡,有千百萬個羅子君的世俗版本。控制欲算甚麼?無趣更是無所謂,守住老公才最重要,最好還要生幾個孩子鞏固地位…而樂基兒卻演繹了另一種生機勃勃的版本︰不做憋屈的闊太。
樂基兒離開的時候也非常瀟灑,先是與黎明的經理人公司結束合約,然後馬不停蹄地開始工作,走時裝秀參加活動,設計泳裝親自上陣當模特兒。外界等待著看她「棄婦般」的哀怨和疲憊,而她卻乾淨利落的重新開始,馬上全心全意的投入工作:為香港的百貨公司代言、參加公益項目、拍雜誌封面,也開始回歸到曾經自在的生活:攀岩、做瑜伽、衝浪…這樣的灑脫不是因為不愛,而是她更明白,用消耗愛意的妥協來維持的婚姻,勢必不長久。
如今的樂基兒,卸下了天王嫂的光環,反而遇見了真正合適的人。沒有閃光燈的追逐,遠離名利地位的困擾,她真正把握了自己的人生,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就如過生日只是兩個人加一塊小蛋糕,一起騎馬、旅行。褪下華服,她終於找到了那個會跟她一起穿著拖鞋運動衣逛街的男人。這個男人的求婚現場,沒有珠光寶氣的鑽石項鍊,也沒有海枯石爛不變心的山盟海誓,而是在一個小鎮的草坪上,一瓶酒、一束鮮花,和一句 marry me。
生活是一種選擇,有人志在名利,有人志在愛情;有人喜歡天上的星星,有人只想要實實在在的幸福。而遇見了對的人,無須改變和妥協,因為他愛的,就是你原本的樣子。
有人說,那個結婚前跟黎明輪流付賬、經濟獨立,婚後計劃35歲時有自己的餐廳,寫一本關於自己家族的書,喜歡在家畫全身自畫像的樂基兒,其實一直沒有丟了自己。
對啊,從不放棄自己的女孩,無論結婚或離婚,都還是那個生命力滿滿的樣子,她們隨時有能力擁抱新的幸福。
但願我們也不要在婚姻中迷失自己,而是找到幸福的方式,活出自己最快樂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