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家入稟追討120萬。

具60年歷史、上環海味舖老牌裕隆號今遭澳門同行廣祥行入稟高等法院,指裕隆號8年前向對方借貸130萬元後只償還本金,至今仍拖欠利息共120萬元。廣祥行要求法庭頒令裕隆號立即償還貸款利息。

海味舖老牌裕隆號今遭澳門同行廣祥行入稟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海味舖老牌裕隆號今遭澳門同行廣祥行入稟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入稟狀指,原告廣祥行為澳門一間海味舖,由劉啟康持有,05年和06年向被告裕隆號賒出2筆共130萬元的貸款,利息為每年10%。被告同意以上條件並承諾儘快償還以上債務。惟截至08年,被告仍未能繳交欠款,於是同年7月雙方簽訂一份還款證明書,被告承諾會依照文件中的時間表,在同年7月至12月期間,以每月分期付款方式向原告繳交20萬元(首月還30萬元),6次還款總共130萬元,料能在09年前還清。雖最終被告繳清130萬的欠款,但每次的還款日與時間表所訂的不乎,最後一次還款是在09年的6月,金額為50萬元。豈料原告09年6月起仍一直向被告追討貸款之利息,被告曾4度同意並簽訂「尚欠利息通知書」。截止今天,滾存利息已達120萬元,被告一直拒絕還款是違反合約條例。

每年大年初二,裕隆號老闆都與一眾夥計及親友都會聚首舖內吃開年飯。 資料圖片

每年大年初二,裕隆號老闆都與一眾夥計及親友都會聚首舖內吃開年飯。 資料圖片

被告裕隆號屢受傳媒採訪每年農歷年初二「開年飯」盛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