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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君爭產案 匯豐證人:解釋有權解僱信託時 提及非羅老太自行決定

社會事

鷹君爭產案 匯豐證人:解釋有權解僱信託時 提及非羅老太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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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君爭產案 匯豐證人:解釋有權解僱信託時 提及非羅老太自行決定

2018年11月27日 17:07 最後更新:17:07

鷹君集團「羅老太」羅杜莉君告匯豐國際信託一案,今早在高等法院續審。

匯豐信託前董事總經理劉倩兒重申,她告知羅老太有權「炒咗個信託」,是因羅老太不太明白信託委任人、監護人等角色,故需簡單向她解釋「有個機制,可以炒匯豐」。她強調每次解釋時總會說「你哋」可以解僱信託人,而非「你」(羅老太)可以自行決定。

「羅老太」羅杜莉君。資料圖片

「羅老太」羅杜莉君。資料圖片

劉倩兒重申,不論是2006年首次開大會或2009年再次開會,她都有向受益人解釋信託的性質和架構。由於羅老太年紀老邁,劉每次均謹慎言辭,羅老太亦「知道有啲嘢,唔係佢話就得」。

劉在庭上供稱,不會每次開會都要向羅老太解釋:「如果你唔鐘意匯豐,你就可以嚟炒我。」原告方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出劉並無說「你哋」一詞,辯方則堅稱劉在庭上說出「你哋」,促使法官反覆聽取庭上錄音釐清。余若海繼而質疑,劉向羅老太重申上述立場時,間中會「漏口」說出「你」(羅老太)可解僱信託人。劉否認,並指自己「記得好清楚」。

余若海又質疑,劉於前年1月收到羅老太的新意願書後,向羅老太隱瞞羅嘉瑞要求取新意願書副本。劉解釋在1月7日早上不慎向羅嘉瑞披露,羅老太簽了新意願書,當刻即察覺自己做得不好。她亦承認於前一日收到意願書,卻對羅老太說當日才剛收信,是一時說錯,但她否認故意令羅老太有錯誤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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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銀破壞匯豐?(二)

2016年06月27日 20:21 最後更新:20:21

上次說過自從像尖刀般的中銀大廈落成之後,對於匯豐以至香港的金融業,已經造成不可逆轉的影響。先不說匯豐所受到的影響,單單是中銀自己的外形像一把尖刀,舉凡像尖刀般的大廈形狀都帶有煞氣,不單對他人有影響,也會影響到自己大廈本身,加上中銀匯豐一帶為金鐘道與花園道等快速行車線等直沖,這樣就催動了中銀的煞氣,所以無論中銀、匯豐以及長江中心等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首先中銀自己先後有多位高層,在派駐中銀期遭到中央免職及調查。同樣地,對於遙遙與中銀相對的禮賓府,也遭到破壞而引起不斷的管治問題,政局上爭執不斷。至於匯豐則接二連三地投資失利,在香港以外的地區不停損手,股價更每況越下。而且匯豐的外形非常像一個牌坊,而牌坊於玄學上可以代表領導力,像中銀這般劈下來,由匯豐及中銀領導的銀行業必首當其衝而受到損害,所以自八十年代未期開始,香港的金融業便一路受著不同程度的衝擊,整體發展進程慢慢便落後於其他國家。雖則有一說,匯豐在中銀落成後,便在大廈頂部架起兩邊鋼架而成刀炮對峙,但這種結構仍實不足以抵消中銀的破壞性影響。固此在這種情況下,香港的金融業只能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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