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銘質疑政府至今仍未因應人大釋法,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

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去年被裁定宣誓無效而失去議席,上訴庭今午續審理其上訴申請。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指,議員宣誓以讀出誓詞首個字至最後1字作準,議員讀出誓詞前後的言行不屬宣誓一部分。梁國雄在宣誓儀式上高舉雨傘、叫喊口號及撕碎紙板,但他完整讀出誓詞,法庭不應視梁的誇張行為破壞宣誓莊嚴或擅改誓詞。政府一方將於明天陳詞。

李柱銘指,人大在憲法層面釋法,需港府在法令層面立法實施,人大框架下的宣誓要求才算有效在港執行。他質疑政府至今仍未因應人大釋法,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政府不能「走後門」說「人大說了算」。

姚松炎和劉小麗到法院外聲援梁國雄。

姚松炎和劉小麗到法院外聲援梁國雄。

李柱銘舉例指,憲法或以「公共秩序」為由限制部分人權,但執法者需要具體法令才能執行職務。在本案而言,法例並無清楚指明宣誓何時開始和結束、如何莊嚴和真誠才算符合要求等。上訴庭法官質疑,《宣誓及聲明條例》如何具體描述總有限度,李柱銘指法例若無具體描述,或影響深遠。

李柱銘又指,立法會主席和秘書長過往均接受議員在宣誓前後「加料」,兩者都未有在今屆立法會宣誓時提醒議員規則有變,梁國雄有合理期望自己的宣誓方式,可獲今屆立法會主席和秘書長接納。立法會事前無通知議員,對議員極不公平。

上訴庭法官又質疑,梁國雄在宣誓儀式上應莊嚴宣誓,卻非作政治演說。本身是民主黨前議員的李柱銘坦言不認同梁國雄的宣誓方式,但儀式有電視直播,梁國雄做法或者是錯,但不致於使其宣誓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