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偉聰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他不便透露細節。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尹兆堅,接到警方通知預約拘捕,指兩人涉嫌於今年6月13日立法會審議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時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尹兆堅被加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兩人打算於下星期一到灣仔警署進行有關手續。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警方負責拘捕行動,也會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但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他不便透露細節。
政事
盧偉聰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他不便透露細節。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尹兆堅,接到警方通知預約拘捕,指兩人涉嫌於今年6月13日立法會審議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時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尹兆堅被加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兩人打算於下星期一到灣仔警署進行有關手續。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警方負責拘捕行動,也會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但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他不便透露細節。
高等法院裁定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上訴得直,撤銷早前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林卓廷原本被判罪成及判監4個月,他上訴指,當時披露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因瀆職罪受查,而非條例訂明的防賄罪行,故不受條文所限,原審裁判官演繹條文嚴重錯誤。
44歲被告林卓廷被控於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3次記者會上,向公眾披露721事件中,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被廉署調查,干犯《條例》第II部所訂罪行而進行,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公眾或部分公眾披露該受調查人的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