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的控方結案陳詞時指,928集會為非法。

陳健民(左一)、戴耀廷(右二)和朱耀明(右一)。資料圖片

陳健民(左一)、戴耀廷(右二)和朱耀明(右一)。資料圖片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人,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等6項罪名。案件踏入第15天審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由控方進行結案陳詞並重溫案情。

控方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大律師,結案陳詞時指,時任中區助理分區指揮官黃基偉作供時表示由於警方於2014年9月27日已宣佈添美道一帶集會為非法集會,而當時亦有大批民眾聚集於行人路及行車路上,考慮到當時的情況、公眾安全及公眾秩序後認為再批准集會是極不適當,故於2014年9月28日早上代表警務處處長發出反對通知書。

案件踏入第15天的審訊,控方開始進行結案陳詞。資料圖片

案件踏入第15天的審訊,控方開始進行結案陳詞。資料圖片

時任中區助理分區指揮官林鴻釧,帶同機動部隊小隊欲進入添美道時,不時有大批示威者舉高雙手阻擋其去路。消防於2014年9月28日得知金鐘夏愨道海富中心對出,有多人受傷的事件發生,但由於許多民眾聚集於龍和道及分域碼頭街,即使消防車響着警號及閃燈亦無人讓路,故消防車從灣仔港灣道消防局前往海富中心時需不斷繞道。

時任中區警民關係組學校聯絡主任郭思偉在2018年9月29日受上級指示,派送警方簽發的公眾集會反對通知書予「香港民主發展網絡」主席朱耀明或其提名的代表人,即「香港民主發展網絡」義務秘書盧偉明。當時香港民主發展網絡委員之一陳洪先生代為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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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以「法國蜘蛛俠」案件解釋,法國攀爬專家Alain Philippe Robert曾在沒有法律許可下攀爬中環高樓大廈,明知在忽視法律的後果而令附近交通阻塞近2小時,消防員基於公眾安全亦在樓外設置氣墊。控方指當時店舖營運受阻,司機因交通阻塞而不滿,而「法國蜘蛛俠」則是在攀爬前早已估計自己的行為會令群眾聚集,並妨害公眾安寧。

控方指 「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中,「煽惑」的元素是只要某人有意圖煽惑他人去妨害公眾安寧,及觸犯刑法已足夠構成罪行,並不需要證明被煽惑的人最後有沒有依其煽惑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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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同被控的「串謀犯公眾妨擾罪」中,控方需證明「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於很早以前已有目的及有共同協議地計劃佔中運動,亦相信其行動會妨害公眾安寧。

本案九名被告分別為戴耀廷(54歲)、陳健民(59歲)、朱耀明(74歲)、陳淑莊(47歲)、邵家臻(49歲)、張秀賢(24歲)、鍾耀華(25歲)、黃浩銘(30歲)、李永達(6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