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人大決定是憲法憑證。

法官周家明指人大決定本身就是憲法的憑證。

法官周家明指人大決定本身就是憲法的憑證。

法官周家明認為,《基本法》第67(1)條賦予人大常委會權力,決定政策是否符合《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原則。人大亦可透過頒布決議的方式,行使《基本法》所賦予的監督功能。人大宣佈「一地兩檢」安排合憲,對本港法院及內地政府機關具約束力。

法官周家明指人大決定本身就是憲法的憑證。

法官周家明指人大決定本身就是憲法的憑證。

周官續指,本案關鍵不在人大透過何種方式處理「一地兩檢」爭議,而是人大是否有頒布決定的法律權力。按國家憲法,人大決定本身就是憲法的憑證。雖然「一地兩檢」的決定於形式上並非釋法,但其法律效力實質上等同釋法。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申請方認為,《基本法》具排他性,人大常委會不能在《基本法》框架外,制定對香港有法律約束力的規定。周官反駁指,終審法院已在過往的莊豐源案、「梁游」宣誓案等案例中,確認人大有獨立權利釋法,卻無自願放棄釋法權。本港法院亦無權自行判斷,人大決定是否不適用於本港法律。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