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紅棗值千金!
北京一名超級市場的女促銷員,因偷食了三粒紅棗,人力資源公司決定對她罰款3000元,及將她辭退,由於罰款太重,女促銷員告上法院救公道。
女促銷員因偷食了3粒紅棗被公司罰3千元。網上圖片
今年3月1日,王女通過某人力資源公司的派遣來到北京一家超市擔任促銷員。3月28日上班期間,王女偷偷食用了櫃枱陳列的三粒紅棗,並職員發現。王女解釋:「那天我打算等下班時候買點棗,就想嚐嚐棗甜不甜,沒有別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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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翌日,王女便收到了3000元的罰款通知和一紙自動離職通知信。王女承認自己行為不當,願意接受處罰,但罰款金額車在過高。「我一個月工資才3千多。3000塊錢,我得買多少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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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王女的訴訟請求,人力資源公司並不認可,表示,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因個人原因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而王女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根據合同條款,公司可以無條件解除合同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三顆棗確實不值錢,但處罰的是一種行為,員工穿著制服,就代表著企業的形象。」
女促銷員因偷食了3粒紅棗被公司罰3千元。網上圖片
現時訴訟仍審理中,法院未有當庭宣判。
一名車主因欠繳146宗隧道費,被裁判法院命令須繳付所有欠繳款額以及相關罰款和訟費,合共超過17萬元。換句話說,車主被罰後每程隧道費平均超過1164元。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運輸署發言人說表示,法院已指示署方拒絕辦理涉案車輛的續牌及過戶申請,而車主有責任在使用政府收費隧道後按時繳交隧道費,違者會被命令繳付所有欠繳款額,以及相關罰款和訟費。署方會繼續採取行動追討欠繳隧道費,並陸續將個案交予裁判法院處理。
政府易通行網站截圖
發言人又說,「易通行」23年5月起先後在所有政府收費隧道及青沙管制區實施,大部分車主都按時繳費,但有少數車主在隧道費服務商多番提醒後,仍未繳交隧道費,亦未有就有關隧道費提出任何爭議。運輸署提醒車主,除非已設立自動繳費方式並成功繳費,否則須在使用政府收費隧道後的14個工作天內完成繳費。
政府圖片
現時政府發出的車輛貼數目超過81萬張,佔全港已領牌的車輛超過99%,約92%的車輛已開立「易通行」戶口,而已設立自動繳費方式的車輛約佔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