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瞞欠債申貸款逾50萬 前警長6欺詐罪成判社服令

社會事

瞞欠債申貸款逾50萬 前警長6欺詐罪成判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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瞞欠債申貸款逾50萬 前警長6欺詐罪成判社服令

2018年12月18日 17:18 最後更新:17:18

裁判官指接納被告非願意「有錢唔還」,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

在警隊工作28載的前警長,在2009至2013年間疑隱瞞其欠債狀況,向警察儲蓄互助社六度申請共逾50萬元貸款,最終東窗事發。被告早前被裁定6項欺詐罪成,判入獄10個月,上訴得直後發還重審,再度被判罪成。案件今於東區法院判刑,裁判官指辯方求情稱被告早前已還狎3星期20日,望可判入獄5月個月,以令被告不用再入獄,直斥該建議是「本末倒置」,法庭不可能因被告已還柙再制定適當刑期。但接納被告非願意「有錢唔還」,現已展開新生活,亦已有很大的悔意,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今於東區法院判刑。資料圖片

案件今於東區法院判刑。資料圖片

裁判官判刑前兩度嘆氣,他指被告陳毓鈞,犯案涉及不誠實行為,刻意不申報自己的財務狀況。但裁判官接納被告非存心借錢不還,今亦已全數還清貸款,他表示被告做了多年警員,原有大好工作,現是私人司機,相信收入大不如前。

陳毓鈞。資料圖片

陳毓鈞。資料圖片

案件至今已糾纏已久,被告已有新生活,其太太現時身體狀況難以找到新工作,經濟負擔很重,而他已入獄3個多月。案中所涉金額達17萬多,亦接納被告深有悔意,考慮到被告曾服刑,感化官建議社服令時長不合適,最終判每項控罪80小時社服令,同期執行。

陳毓鈞聞判後急急離開法院。

陳毓鈞聞判後急急離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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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女教師收學費後沒上門補習 判社會服務令及賠償

2023年10月26日 14:35 最後更新:15:30

涉案女教師早前被裁定欺詐罪成,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賠償1575元。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一名小學女教師兼職私人補習,收取家長4堂學費共2100元後,但只上了一堂課便報稱確診新冠肺炎,之後失去聯絡,涉案女教師早前被裁定欺詐罪成,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賠償1575元。

辯方今求情時引述社服令報告,指感化官認為被告已知錯,願意接受輔導及以無償工作去補償對社會造成的傷害。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表示,考慮到40歲被告李凱儀無案底,一直過着有規律的生活及有穩定工作,加上涉案金額不大,所以判處社會服務令及頒令賠償。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遇騙事主前年在網上社交平台認識被告,後來聘請被告為兩名女兒補習,被告去年1月要求事主預繳學費,但上一堂課後報稱確診新冠肺炎而未能授課,事主多次相約被告上門補習不果,去年3月被告的電話號碼停用,事主無法聯絡被告,於是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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