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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涉偽造文書購「白居二」單位 呃280萬地價遭廉署起訴

社會事

3人涉偽造文書購「白居二」單位 呃280萬地價遭廉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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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涉偽造文書購「白居二」單位 呃280萬地價遭廉署起訴

2018年12月20日 20:12 最後更新:20:50

涉及280萬元補地價款項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3名人士,控告他們涉嫌就向房委會購買一個居屋單位分別欺詐及偽造文書,因而沒有向政府補回逾280萬元地價。

有白居二申請人意圖詐騙,涉嫌誘使房委會就有關購買東旭苑單位發出提名信。資料圖片

有白居二申請人意圖詐騙,涉嫌誘使房委會就有關購買東旭苑單位發出提名信。資料圖片

3名於昨日(12月19日)被起訴的被告為胡嘉朗,36歲,國際化妝品零售商產品銷售員,其丈夫譚浩傑,39歲;及謝國鴻,38歲,廣告公司東主。

胡嘉朗及譚浩傑同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而謝國鴻則被控一項偽造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被告將於明日(12月2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胡嘉朗於案發時在一間國際化妝品零售商任職產品銷售員。謝國鴻的廣告公司從沒有聘用她為僱員。

房委會於2012年底推出「擴展居者有其屋計劃第二市場至白表買家臨時計劃」(白居二),容許符合入息及資產上限等要求的白表申請人在第二市場免補地價購買資助出售房屋單位。胡嘉朗及譚浩傑同被控的罪名指他們涉嫌於2014年1月17日至6月5日期間:

(a)向房委會偽稱他們的總收入沒有超過有關計劃合資格申請者的4萬元薪金上限;
(b)安排製造一份虛假就業證明書,顯示胡嘉朗獲有關廣告公司聘用為產品經理,入職時月薪為1.6萬元;
(c)向房委會遞交該就業證明書,作為胡嘉朗的入息證明;及
(d)在他們不符合申請者資格的情況下,向房委會先後申請購買資格證明書及就位於筲箕灣東旭苑一個居屋單位的提名信。

胡嘉朗及譚浩傑意圖詐騙而涉嫌誘使房委會就購買該單位向他們發出有關購買資格證明書及提名信,導致他們獲得利益或房委會蒙受不利。

另一項控罪指謝國鴻涉嫌於2014年1月17日至6月5日期間,製造一封虛假聘用信,顯示該廣告公司於2013年11月4日僱用胡嘉朗,而事實上並無有關聘任。

胡嘉朗及譚浩傑被指因此根據有關計劃無須向政府補回地價,以480萬元購買有關居屋單位。若他們在自由市場購買該單位,他們須補回逾280萬元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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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廉署聯手搗樓宇維修貪污集團拘20人 合約總值1.8億

2024年04月18日 18:16 最後更新:04月19日 00:41

競委會與廉署過去兩日首次採聯合行動,搗破一個新冒起的樓宇維修工程貪污及圍標集團,共拘20人,合約總值約1.8億元。

競委會與廉署首次採聯合行動,搗破一個樓宇維修工程貪污及圍標集團。(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競委會與廉署首次採聯合行動,搗破一個樓宇維修工程貪污及圍標集團。(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涉案公司及人士涉嫌行賄受賄,及從事反競爭行為,藉此操控樓宇維修工程的招標程序,將工程標價誇大,協助與集團有關的承辦商取得工程及顧問合約,並操控監督維修工程及發放工程費用,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競爭條例》。

行動涉2個位於港島的住宅屋苑及商住樓宇,及4個位於新界的住宅屋苑及工廈的多項維修工程項目,(資料圖片) (圖片來源:電視截圖)

行動涉2個位於港島的住宅屋苑及商住樓宇,及4個位於新界的住宅屋苑及工廈的多項維修工程項目,(資料圖片) (圖片來源:電視截圖)

被捕人分別為17男3女,年介36至70歲,包括集團主腦及骨幹成員,涉及工程承辦商、工程顧問、中間人、業主立案法團成員以及物業管理公司職員。行動共涉2個位於港島的住宅屋苑及商住樓宇,以及4個位於新界的住宅屋苑及工廈的多項維修工程項目,個別合約金額由數百萬元至數千萬元不等。個別工程項目懷疑涉及賄款逾100萬元,其中一半涉案的維修工程合約仍未批出,而其餘的維修工程則早於廉署及競委會展開調查前已開始進行。

廉署及競委會相信集團已被瓦解,不排除再採取執法行動。在今次聯合行動中,廉署與競委會根據法庭手令搜查了共約40個處所,包括多間工程承辦商、顧問公司及物業管理公司的辦公室,以及涉案人士的住所等,檢走多項證物,包括多部電腦及手提電話、及與樓宇維修工程相關的招標文件等。有個別人士拒絕提供有關資料,妨礙競委會的調查工作,屬於《競爭條例》所訂明的刑事罪行,競委會會作出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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