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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教唆14歲兒糾黨行劫 母親不准保釋候查

社會事

涉教唆14歲兒糾黨行劫 母親不准保釋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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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教唆14歲兒糾黨行劫 母親不准保釋候查

2018年12月26日 13:51 最後更新:14:54

明年2月再提堂

中年母親涉嫌教唆14歲兒子結黨行劫,其兒子聯同其餘4名介乎14至16歲的朋友於本月16日和翌日凌晨,涉嫌在深水埗區分別搶劫兩名5旬婦。首事主共損失8000港元及500元人民幣,次事主則高呼求救後逃脫成功。母親被控兩項「協助及教唆搶劫罪」,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8日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期間等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針對兩名受害人的腰包和手袋指紋和DNA校對。身型矯小、一身中性打扮的女被告不准保釋,須由懲教人員看管。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身型矯小、一身中性打扮的女被告(右)不准保釋,須由懲教人員看管。

身型矯小、一身中性打扮的女被告(右)不准保釋,須由懲教人員看管。

控罪指,47歲任職地盤札鐵工人的周愛秀於本月16日教唆其兒子和兒子的3名友人搶劫首事主陸澤菊,陸失去8000港元和500元人民幣;周又於同年17日兩名兒子友人和另外三名男子搶劫何琼,沒有人蒙受財物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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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員漢向女童淋熱水致半身脫皮認虐兒罪 判囚28個月

2023年11月01日 20:52 最後更新:21:57

一名曾任職警員的爸爸向女友5歲女兒淋花灑熱水至燙傷脫皮,他早前承認虐兒罪,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8個月,受害人母親經審訊後亦被裁定虐兒罪成,判囚15個月。

法官陳廣池指兩名被告毫無悔意。(資料圖片)

法官陳廣池指兩名被告毫無悔意。(資料圖片)

案情指49歲男被告F.S.L.曾任職警員,3年前用花灑向當時女友的5歲女兒淋熱水,導致女童半邊身燙傷脫皮,並患上創傷後遺症。受害人的33歲母親W.N.M則被指忽略女兒傷勢。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說,男被告F.S.L.當時與女友已同居多月,理應了解如調校花灑水溫,事發當日趁女友不在場主動為女童洗澡,為了玩樂及滿足虐待心態,開熱水淋傷女童,更不讓女童關熱水,明顯是想延長女童受苦時間,又指被告當時沒有受酒精或藥物影響,行為殘酷、無情、邪惡,令人震驚,不接納辯方聲稱是魯莽。

法官又指,男被告1998年任職警察,2019年開始缺勤,但2020年5月才正式被革職,質疑為何需時8個月才正式被革職,而且期間可獲發部分工資,被告亦有強逼兒子看色情片、欺騙親戚金錢等29項案底,可見他為人狡猾惡毒,毫無悔意。

案件於區域法院審理。(資料圖片)

案件於區域法院審理。(資料圖片)

至於33歲的女被告W.N.M,法官認為她忽略女兒傷勢,令傷口超過一個月也沒有妥善治理,形容女童的脫皮傷勢恐怖得像一塊肉色膠紙貼在身上,質疑女童母親毫無悔意,長達一頁半求情信竟然沒有提及女兒所受苦楚,亦否認犯下虐兒罪,從頭到都只是指責男被告欺騙她感情及金錢,但相信她重犯機會低,酌情減刑3個月後判監1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