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罪指被告在女兒8歲時非禮她,並在女兒9歲及10歲時2度強姦她

四旬裝修男工人涉嫌自2015年起大肆非禮和強姦就讀小學的女兒,女童去年11月以紙條向老師透露「我畀爸爸逼同我性交」,問「我會不會生BB?」,老師才揭發事件。工人否認2項強姦及1項非禮罪,今早在高等法院受審。受害女童接受調查時表示,父親起初以陰莖摩擦她的私處,後來變本加厲強姦她多達4、5次,有時更在無戴安全套下在她體內射精。父親又提醒她「呢個係我哋之間嘅秘密」,若她講出經歷便會有人捉走爸爸。女童怕被父親責罰,不敢向其他人說出其遭遇。

工人否認2項強姦及1項非禮罪,今早在高等法院受審。 資料圖片

工人否認2項強姦及1項非禮罪,今早在高等法院受審。 資料圖片

控罪指,44歲被告在女兒8歲時非禮她,更在女兒9歲及10歲時2度強姦她,3次犯案地點均在屯門。

控方在庭上播放現年11歲的受害女童的錄影會面片段。女童指父親在她就讀3年級、即她大約7、8歲的時候,首次侵犯她。案發於女童母親不在家的一個週日的下午,被告指示女兒入房「瞇埋眼」躺臥床上,並以陽具摩擦女兒下體。女童對父親所為感疑惑,卻無跟其他人講。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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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事發後1、2個月女童與被告和母親吃晚飯,女童才告知母親。女童母親得悉後「好嬲喊咗」,被告趁妻子離開,指示女童不要再向其他人講述此事。

女童父母於前年離婚,女童繼續與父親同住。去年暑假某日晚上,被告在女兒看電視時,突然將她抱進睡房。他將女兒放在床上後「上下其手」非禮女兒,進而強姦女兒約3至5分鐘。女童雖有反抗,又嚷道「唔要、唔要」,卻未能推開被告。

最近一次事件發生於去年11月19日晚上。被告著女兒與他同寢,女童走入被告睡房後,遭被告除褲和掀起上衣非禮,更遭被告無戴套強姦約6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