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真的要加倍小心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今日在天水圍一帶進行打擊無牌電動車輛行動,針對區內違法使用無牌電動車輛的情況。一名33歲男子被捕,已獲准保釋候查。

涉案的懷疑電動滑板車。警方圖片

涉案的懷疑電動滑板車。警方圖片

警員在屏廈路發現一名33歲姓蕭男子駕駛一輛懷疑電動滑板車,於是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後,該名男子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沒有遵從交通標誌被捕。該名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明年2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有關的電動滑板車已被送往車輛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查。

警方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路或單車徑上使用,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市民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