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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假案開審 林子健聞警員作供冷笑

政事

報假案開審 林子健聞警員作供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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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假案開審 林子健聞警員作供冷笑

2019年01月04日 15:26 最後更新:15:57

辯方大律師質疑警員對本案記憶模糊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於前年訛稱被人迷暈擄走,並在雙腿釘上21口十字釘書釘施虐,其後在瑪麗醫院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林子健。資料圖片

林子健。資料圖片

事發後在瑪麗醫院為林子健錄口供的警員黃繼霈供稱,林提及當日他從「飛龍」取球衣後,向咸美頓街與碧街方向離開,突然有兩名約30至40歲操普通話男子,從身後一左一右夾向他,並言「林生,跟你聊聊」,林問何事,兩男子只道「沒事沒事」。兩男子同樣用手虎口位箍著其頸,一手箍手臂,林自言「雙腳有少少離地」,然後就被架著上了一輛貨車。而車上除了司機還有另一男子,4人都操普通話。林又指自己曾被人大力地打了他左顴骨位,不久就被掩口鼻迷暈。

小圖是林子健展示雙腿釘上的十字釘書釘。

小圖是林子健展示雙腿釘上的十字釘書釘。

林透露他曾收到一名叫「許可」的國安局人員的Whatsapp語音信息,「你不要將美斯簽名照交給劉霞,這樣做對你不好,就是我們公司不高興,否則會有後果,不想麻煩的話就不要做」。

林子健當日向傳媒展示頭部傷勢。資料圖片

林子健當日向傳媒展示頭部傷勢。資料圖片

林指又指有不知名人士,當日將他帶到室內打肚,用普通話問「X你,你認識劉霞嗎?」「你說謊簽名照還在你手上」又指林「不懂愛國,不懂愛教」。辯方大律師陳偉彥質疑警員黃繼霈,其實對本案記憶模糊,黃不同意,林當時細聲地言「乜係咩」,又在證人作供時,數次冷笑出聲。

林子健當日展示雙腿釘上的十字釘書釘。資料圖片

林子健當日展示雙腿釘上的十字釘書釘。資料圖片

警員補充當初錄口供時,問林有否帶帽和口罩,他否認「點會啊,嗰日好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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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忿丈夫遭投訴消防局外泊車 虛報火警囚四周准保釋等候上訴

2024年01月18日 15:51 最後更新:16:27

一名女子因不滿丈夫停泊在消防局外的車輛被投訴違例泊車,虛報一輛的士著火,被告早前承認控罪,在東區裁判法院判監4星期。辯方提出上訴,被告獲准保釋。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裁判官判刑時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患有抑鬱症,因情緒失控而犯案。被告亦向感化官表示,涉事消防局有不成文規定,容許消防員停泊車輛在消防局外,不滿投訴人見習消防員不清楚狀況。但裁判官認為,如果警員到場抄牌即代表該處並非合法泊車位置,被告亦可告知投訴人有關規定,但她卻因懷恨在心,致電虛報的士著火,浪費了消防及救護等相關人員共5小時28分鐘的時間。

裁判官斥責被告行為自私,浪費公眾資源,認罪已酌情扣減刑期。

筲箕灣消防局及宿舍。 消防處資料圖片

筲箕灣消防局及宿舍。 消防處資料圖片

案情指,34歲被告李育菁的丈夫,是筲箕灣消防局已婚宿舍的租戶。去年5月16日晚,一名當值見習消防隊長發現有數輛汽車停泊在消防局外阻塞道路,於是向柴灣警署投訴,而其中一輛屬於被告丈夫。被告其後致電恐嚇該名投訴人,她之後被控虛報火警及導致警力浪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