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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村民指違法「套丁」索償600萬 方國珊否認斥無權興訟

政事

被村民指違法「套丁」索償600萬 方國珊否認斥無權興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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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村民指違法「套丁」索償600萬 方國珊否認斥無權興訟

2019年01月08日 15:24 最後更新:15:25

方國珊否認協議違法,又指原告早已放棄申索土地的權利。

西貢區區議員方國珊與家人早年被捲入套丁風波。資料圖片

西貢區區議員方國珊與家人早年被捲入套丁風波。資料圖片

西貢區議員方國珊經營的地產公司於1995年與大網仔村民協議共同發展丁屋,公司清盤後由方國珊接手履行建屋協議。一名女村民不滿方國珊遲遲未能交樓,遂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方國珊違法「套丁」,要求她交代建屋所得收益及賠償非法入侵私人土地損失。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開審,原告方稱有多方面證據證明方國珊以發展商身份向多名村民「套丁」。方國珊否認協議違法,又指原告早已放棄申索土地的權利,現無權興訟。

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開審。 資料圖片

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開審。 資料圖片

女村民何淑明自2002年起屢次與方國珊對簿公堂,惟她在本案開審前離世,現由她的孫兒兼遺產執行人關雄盛代為繼續訴訟。被告包括方國珊、方的家族公司宏億置業有限公司、代表地政總署署長的律政司司長及18名相關人士。

原告方表示,原告於1995年將一幅由她持有的西貢大網仔村土地,售予方國珊經營的田宅行,一切發展費用由後者承擔。田宅行又與當地男性原居民協議,以10多萬元不等的價錢向他們「套丁」,換取地政總署批准該地的建屋申請。後來田宅行出現股權糾紛,方國珊於2000年取代田宅行,繼續履行與原告的協議。原告方透露,現建有2幢村屋的涉案土地總值逾600萬港元。

方國珊在庭外發聲明指,雙方的合約條款無計算因「天災人禍」對工程造成的延誤,原告在合約期間不但未有協助完成發展項目,更企圖侵吞出資者資產。由於案件正進行審訊,她暫不會再作其他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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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再有9人被廉署起訴 周四屯門法院答辯

2024年02月27日 15:30 最後更新:15:51

廉政公署就元朗水蕉新村的懷疑「套丁」案,再落案起訴9名丁屋申請人,他們均為元朗原居民,各控以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全部人獲准保釋,星期四將分兩宗案件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連同早前被落案的一名丁屋發展商負責人及一名村代表,至今廉署共落案起訴11人。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9名丁屋申請人,年齡介乎42歲至74歲,廉署調查顯示,元朗水蕉新村一名原居民代表及其他中間人,自1990年代起向元朗原居民收購「丁權」,以在村內發展一個丁屋物業項目。後來約於2005年3月,一間發展商與他達成協議,並委派他為受託人合作發展該丁屋項目。這名人士及該等中間人於是繼續向原居民收購更多「丁權」,並安排他們申請在水蕉新村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9名被控告的原居民,涉嫌於1991年11月至2017年8月期間,向地政總署申請建屋牌照,分別與程振明等數名中間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誘使該署批出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廉署調查又指,有關丁屋其後由一個發展商以私人屋苑的型式向公眾出售,每幢售價900萬至1300萬元不等。該發展商就銷售其中115幢丁屋,獲取逾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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