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受傷程度大致可由發紅、瘀傷、腫脹、皮膚裂開、及皮下骨折遞進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前年訛稱被擄走施虐案,今在西九龍法院續審。辯方傳召專家證人Dr. Jason Payne-James作供,他為英國法醫及法律醫學專家。他表示根據不同的力度,所受的傷亦不同,程度大致可由發紅、瘀傷、腫脹、皮膚裂開、及皮下骨折遞進。如果只是輕力地打,發紅的位置約6小時後就會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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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瘀傷的情況是因人而異,亦不能單從顏色判斷受傷的位置是何時造成。Dr. Jason Payne-James憑自己多年面對自殘者的經驗,製作了有13項特徵的表格,分析林子健身上的傷勢。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於前年訛稱被人迷暈擄走。資料圖片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於前年訛稱被人迷暈擄走。資料圖片

他表示林受傷也不一定會有傷痕在手腳上,而他肚上的線狀傷痕,可推斷為由中等力度所造成。再者,肚上的傷勢,他認同賴醫生所言,可以由自己所造成,若由他人所造成則可以由右後方,或左下方斜斜地揮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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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Jason Payne-James認為,林曾表示自己左顴骨及太陽穴有觸痛,雖是病人的感受,但不可忽略為指標的一種。他認為,林的傷勢與他所言的事發經過是吻合的,但亦指出,不論是肚上的傷勢,或是大腿的釘傷,理論上可由其自己所造成,但傷勢的性質、模式不能決定,是自己或是他人所造成。

林子健。

林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