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償千萬!

於2008年榮膺長洲太平清醮「包山王」的著名攀石教練黎志偉,於2011年駕駛電單車時不幸遇車禍,致脊椎嚴重受損,下半身癱瘓。他在2014年入稟高等法院,向涉事2名私家車司機索償逾千萬元。案件今早開審,與訟各方對意外責任各執一詞。原告方指,意外因私家車司機切線而起;辯方雖承認有碰撞,但強調黎志偉突然切線致尾隨車輛收掣不及肇禍。

黎志偉向涉事2名私家車司機索償逾千萬元。

黎志偉向涉事2名私家車司機索償逾千萬元。

事發於2011年12月9日晚上10時許。原告方案情指,原告人黎志偉沿屯門公路駕駛電單車,駛至小欖附近的沙倉段由中線切至快線,卻遭首被告唐洪國駕駛的尾隨私家車撞至人仰車翻。黎被撞飛至快線後,又遭次被告徐紹輝駕駛的私家車碰撞。

案件今早開審後一度休庭,讓與訟雙方就責任問題商討共識,但未能成功。原告方認為,唐洪國的車撞倒黎志偉時,至少以時速80公里行駛,超過現場時速限制,煞車時車軚冒煙。

法官質疑現場並無軚痕,原告方認同這並不尋常,但私家車在距離撞擊位置外60米停下,可推斷私家車超速。辯方回應指論證有誤,又指徐紹輝的私家車並無撞倒黎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