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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放蛇拘3人涉非法載客取酬

社會事

警放蛇拘3人涉非法載客取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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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放蛇拘3人涉非法載客取酬

2019年01月10日 22:41 最後更新:22:51

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根據情報及經深入調查,今日上午約7時進行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的執法行動。警方派員喬裝乘客,租用3輛私家車,分別由荃灣美環路一屋苑前往荃灣關門口街一酒店、荃灣楊屋道一酒店前往機場,以及大帽山一鄉村前往大嶼山東涌道一鄉村。3名司機分別收取約1000港元、400港元及600元港元車資。

3名男子被捕。警方圖片

3名男子被捕。警方圖片

行動中,警方拘捕35歲姓羅本地男子、38歲姓梁本地男子及45歲姓鄧本地男子,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和「駕駛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男子現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1萬元及監禁6個月。另外,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任何人若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12個月至3年不等,車輛並且會被吊銷牌照及被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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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喬裝乘客租用跨境「白牌車」往珠海 拘32歲本地司機

2024年03月12日 08:53 最後更新:09:25

港島總區交通部人員11日在跑馬地進行打擊跨境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的行動。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喬裝爲乘客,透過通訊平台租用一輛私家車前往內地。人員上車後指示該名司機前往珠海,該名司機要求到達目的地後收取約1800元的車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人員經調查後,發現該輛私家車並沒有由運輸署發出的出租汽車許可證,遂拘捕該名32歲本地男司機,涉嫌「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他已獲准保釋候查,並須於四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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